在農村土地承包這件事里,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關乎著大家的切身利益。但有些時候,合同可能是無效的,下面這些情況大家一定要清楚。
首先,要是合同里存在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這些不良情形,那這份合同肯定是無效的。比如說,有人故意編造土地肥沃高產的謊言,騙得他人簽訂高價承包合同,這就是欺詐;或者用威脅的手段強迫他人簽訂合同,那更是違法。惡意串通則是幾個人合起伙來,為了私利損害集體或他人利益而簽訂合同,這種合同從一開始就沒有法律效力。
其次,若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也絕對不行。就像表面上說是承包土地搞農業種植,實際卻是在偷偷搞違規的建筑開發,打著合法的幌子干壞事,這樣的合同必然被法律否定。
再者,關于承包金數額顯失公平的情況。如果一塊地的承包金高得離譜或者低得不合理,而且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撤銷或變更申請,法院審理時就可能判定合同無效。例如,一塊優質的大片農田,承包金卻少得可憐,這顯然不符合市場規律和公平原則。
最后,合同內容一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那就無效。比如違反土地用途管制,把只能種糧食的耕地用來挖魚塘或者建工廠,或者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像私自把集體土地承包出去,租金卻被少數人私吞,這些都是違法的。
農民朋友們了解了這些合同無效的情況,在承包土地的時候就能更好地保護自己,也能讓土地承包這件事更規范、公平、合法,讓農村的土地資源得到合理利用,農村也能更穩定地發展。
以上內容,由全國三農輿情監測中心的輿情處理師小劉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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