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的一則處罰公告在金融圈引起了軒然大波。
管理規模接近4000億的浦銀安盛基金公司的一名“85后”基金經理許文峰因涉嫌“老鼠倉”交易,被處以高達153.82萬元的罰款,并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老鼠倉”這一術語在金融圈并不陌生,它指的是基金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提前獲取未公開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的行為。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法規,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破壞了市場的公平性。
據悉,許文峰在2020年7月至2023年3月期間,利用未公開信息控制20個證券賬戶進行趨同交易,結果卻虧損超過700萬元。
這一事件不僅讓人唏噓不已,也再次引發了業界對于基金行業內部監管和道德風險的廣泛討論。
天天基金網顯示,浦銀安盛基金公司總經理張弛,董事長是張健。
張健是上海交通大學企業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自1999年3月進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工作,歷任總行金融市場部副總經理、總行辦公室副主任、上海分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上海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等多個職位。他還曾擔任南昌分行黨委書記、行長、鄭州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現任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副行長?。
不禁要問,作為管理規模接近4000億的浦銀安盛基金董事長,張健如何對基民的利益負責呢?
“老鼠倉”再現,基金經理控制多個賬戶違規操作虧損慘重
“老鼠倉”這一術語在金融圈并不陌生,它指的是基金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提前獲取未公開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的行為。
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法規,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破壞了市場的公平性。然而,盡管監管部門一再加強監管和處罰力度,但“老鼠倉”現象仍時有發生。
許文峰案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根據證監會的處罰公告,許文峰在擔任浦銀安盛基金經理期間,具有獲取相關基金產品個股倉位、候選標的等未公開信息的職務便利。然而,他并沒有珍惜這份信任和責任,而是選擇鋌而走險,利用這些信息進行違規交易。
具體而言,許文峰在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間,控制使用了“許某花”等9個證券賬戶,與相關基金產品進行了趨同交易,結果虧損了53.32萬元。
同時,他還與金鎏共同控制使用了“范某芳”等8個證券賬戶,在滬深兩市買入趨同股票,累計趨同交易虧損650.53萬元。
此外,許文峰還多次與他人聯絡接觸,明示、暗示相關未公開信息,致使相關人員控制使用的“狄某”“范某蘭”“殷某”等3個證券賬戶與相關基金產品產生趨同交易,相關人員通過趨同交易盈利3.82萬元。
經過簡單計算,許文峰直接或間接使用以及參與控制上述20個證券賬戶進行趨同交易,合計虧損達到了驚人的700.03萬元。這一結果不僅讓人大跌眼鏡,也再次凸顯了“老鼠倉”交易的巨大風險和危害性。
濟安金信基金評價中心數據顯示,許文峰在浦銀安盛任職期間,管理規模達19億左右,幾乎占據浦銀安盛FOF業務的半壁江山。濟安金信基金評價中心數據表明,其管理的旗艦產品浦銀安盛嘉和穩健一年持有混合(FOF) A,在13個管理月度中有4個月業績排名前10%,如22年7月排名13/415,22年8月排名19/423,22年9月排名12/417,23年2月排名29/640。然而,他也有表現不佳之時,如22年12月業績行業墊底,排名457/478。但總體而言,他曾是公司當之無愧的FOF “杠把子”。
但誰能想到,在這看似輝煌的業績背后,卻隱藏著巨大的風險隱患。許文峰在加入浦銀安盛僅一個月后,便悄然開啟了趨同交易之旅,且在長達近兩年的時間里未被察覺,浦銀安盛基金公司的風控體系在此次事件中遭受了嚴峻考驗,浦銀安盛基金公司的風控能力在許文峰這里形同虛設令人質疑。
許文峰一人管理了浦銀安盛FOF型基金規模的半壁江山
監管重拳出擊,許文峰遭頂格處罰
面對許文峰的違規行為,監管部門迅速作出了反應。證監會依法對許文峰進行了立案調查,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作出了頂格處罰。
具體而言,證監會決定對許文峰單獨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并虧損的行為責令改正,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許文峰與金鎏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并虧損的共同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并處以60萬元罰款,其中許文峰承擔40萬元,金鎏承擔20萬元。此外,對許文峰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行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3.82萬元,并處以50萬元罰款。至此,許文峰的被罰資金合計達到了153.82萬元。
除了罰款之外,證監會還對許文峰采取了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這意味著在未來的五年內,許文峰將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職務。這一處罰無疑將對許文峰的職業生涯產生深遠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在處罰公告中明確指出,許文峰的行為違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條第六項的規定,即基金管理人不得利用未公開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同時,證監會還強調了對基金行業內部監管和道德風險的高度重視,表示將繼續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許文峰案雖然是個案,但卻暴露出基金行業內部監管和道德風險的重要性。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基金行業的健康發展不僅關系到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因此,我們應以案為鑒,深刻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訓,共同加強監管與自律工作,推動基金行業的健康發展。
一方面,監管部門應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和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懾作用。同時,監管部門還應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形成監管合力,共同維護市場的公平和穩定。
另一方面,基金公司也應加強自身管理和風險控制工作。公司應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體系,加強對員工的合規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合規意識和風險意識。同時,公司還應加強對基金經理等關鍵崗位的監督和管理工作,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浦銀安盛基金多只基金仍在虧損,董事長張健如何對基民的利益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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