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顧:婚內贈房,離婚后如何分割?
姐妹們,婚姻中的財產問題可不只是登記誰的名字那么簡單。最近我收到這樣一個咨詢:女方婚內原諒了男方的過錯,男方及其父母為了挽救婚姻,出資買了套房子,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可現在男方再次出現問題,女方決定離婚。此時,男方提出房子是男方家出資購買的,理應多分。女方認為這是當時的補償,應該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問題來了,房子到底歸誰呢?
律師解讀:財產歸屬的“隱形風險”?
在現實中,這種情況屢見不鮮。很多人誤以為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就自動屬于個人財產,但事實并非如此!婚后購買的房產,原則上不論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都會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尤其是當沒有簽署明確的贈與協議時。如果男方出資較多,還可能多分房產。同時,男方父母的出資如果被認定為借款,甚至可能要求女方還錢?!
律師建議:提前簽訂財產協議,避免糾紛
為避免這些煩惱,關鍵就在于簽訂財產協議!如果當初簽訂了清晰的贈與協議,明確寫明房產是無償贈與給女方的,不存在借貸糾紛,那么這套房產就不會被列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也就不必擔心父母會向你追討還款。
劃重點!婚內財產協議的重要性?
無論你是在結婚前、婚姻期間,還是面臨離婚時,簽訂財產協議都能幫助你在關鍵時刻保護自身權益。記住:房子是誰出錢買的,誰名下的,不如一份清晰的協議來得靠譜!姐妹們,別等到事情發生才后悔,法律意識必須時刻在線?。
如果你也面臨類似的問題,或者對財產分割有疑問,歡迎私信我或者直接咨詢杭州婚姻律師李曉娟。讓我們一起在婚姻中更有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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