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一對老夫妻,收到了690萬拆遷費,幾年后被抓,一審兩夫婦都獲刑5年,還被責令不但要退690萬,還要再賠開發商1萬元。這事曾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而且持續不斷,不過不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剛剛最新判決出來:691萬不用退賠了,但王大爺夫婦仍要坐監!
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案情回顧
事情要從2005年說起。當年,68歲的王大爺和妻子李阿姨夫婦在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鳳凰街道,自建了一幢兩層磚混結構的房屋,占地420平,還建了三間平房120平。同時開辦了一家養豬場,年出欄生豬三百余頭。日子過得有聲有色。
轉眼到了2008年,村里要搞城中村改造。一開發商中標施工建設。2012年,王家的養豬場被拆除,獲得50萬補償。但直到2018年3月,王家的住宅才被拆除。這幾年里,開發商多次施工,王家頻頻阻攔。
最終在拆遷補償的問題上,雙方談判數月,王家從1200萬講到800萬,最后要到690萬。除了四套安置房、四個地下室、兩個車庫外,還得到100萬現金和590萬支票。王家欣然接受,房子拆了,支票也兌現了。
王大爺夫婦雖然很舍不得自己住了多年的老宅,但畢竟開發商說是城中村改造,舊的不去新的咋來?夫妻倆這也算為舊城改造做了貢獻,再說畢竟還得了那么多賠償款,想想也就心安了!
但天有不測風云。2021年9月,開發商突然報警,稱遭王家敲詐勒索。2022年4月,正在果園勞作的王大爺夫婦被警察帶走。
6月13日,檢方以尋釁滋事罪起訴他們,指控他們強行索要690萬補償,嚴重影響施工和銷售。8月16日,王大爺夫婦一審被判尋釁滋事罪,各判5年,全額退賠691萬。
大爺的兒子對這一判決結果很不認可,覺得爹媽很冤枉,于是一直在通過各種渠道在伸冤,律師也為在二審時作無罪辯護做了充分準備。
2024年12月13日上午九點,最新審判在坊子區法院埠頭法庭開庭宣判完畢,王大爺夫婦罪名由當初的尋釁滋事罪更改為妨礙公務罪,同時兩夫婦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
據王大爺兒子在社交平臺上說是“2019年8月在王亮云果園內挖溝沒給任何補償王亮云一家阻止挖溝為妨礙公務罪”
至于690萬拆遷款是敲詐勒索已由坊子區法院重審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成立。 也就意味著兩夫婦不再退賠691萬,但夫妻兩人仍要坐監。
王大爺兒子在社交平臺展示的最新判決結果
二、法律分析
本案的爭議焦點之前有兩個:
第一,690萬究竟是補償款還是被敲詐的錢?王家認為這是政府給的合法補償。有合同為證。而開發商則稱這是被逼無奈給的。因為王家阻工,損失慘重,不給錢就無法施工,被迫妥協。
第二,王家的行為是維權還是尋釁滋事?王家律師認為,王家的行為是民事行為,不構成犯罪。檢方則指控他們強拿硬要、阻礙施工,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而針對這次新的宣判,也有兩點頗有爭議之處:
一、先以尋釁滋事起訴,后又將罪名變更為妨害公務,程序是否有問題?
二、以2019年的行為定罪,是否超出時效?
網友對這一結果,紛紛發表自己的評論,有網友表示實在不明白:“自己的物權受到侵犯,制止施工合理合法!這個罪名咋成立呢?”
有網友則直接表態“自己家東西不給補償不讓挖不是很正常嘛?”
也有網友關心補償款到底拿沒拿到?
更有網友給兩位老夫妻鼓勁:“最難的時候最壞的結果你都熬過來了,接下來會越來越好,加油”
圍繞這一事件的最新結果,恐怕還會有更多爭論!
筆者認為,城市發展固然重要,但也要尊重民眾的權益,讓拆遷更加人性化、法治化。切忌讓人民利益受損。畢竟,任何一個案件的背后,都連著無數家庭的苦樂悲喜。愿這樣的悲劇,越來越少。
對此,你怎么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