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治病,不僅是治療患者的病,更是關乎患者的人生。這也是“醫者父母心”的來由,畢竟人生除了父母,有幾人既關心你病沒病,又關心你好不好?可惜,如今有些醫院、有些醫生一切向錢看,把這句“醫者父母心”的座右銘早就拋諸腦后了。
今天我講的這個名叫辰辰(化名)的孩子只有11歲,但受的磨難可能比很多人一輩子都多。從4歲開始,辰辰不是在治病,就是在去醫院治病的路上,經過大大小小近10次手術,他的病情雖然穩定了,卻造成了七級傷殘,終生需要在腹部吊著糞袋子生活,排尿功能也受到影響。然而,辰辰所遭受的這些磨難,竟然源自一臺本可以不做的手術,以及本該注意卻沒有注意到的術后并發癥。
2017年12月,年僅4歲的辰辰因為便秘,住進了邢臺市人民醫院,被診斷為慢傳輸型便秘、乙狀結腸冗長,在接受了一段時間灌腸治療后,醫生建議手術,還請來了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兒外科專家李某林主刀,辰辰父母為此還支付了李某林5000元專家費。但讓人沒有想到的是,辰辰在手術之后反復發燒,直到3個月后醫院才發現是吻合口瘺造成的,但此時最佳的補救治療時機已經過去。
法院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認為,辰辰在住院后灌腸治療效果良好,部分結腸功能逐漸恢復,本可以不用手術治療,醫院在治療方案的選擇方面存在過錯。司法鑒定還認為,醫院對患兒術后可能出現吻合口瘺的并發癥重視程度不夠,對吻合口瘺及早期腹盆腔感染漏診、延誤治療,存在未盡謹慎注意的過錯以及其他若干方面存在錯誤。
今年6月3日,辰辰的母親來到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找到李某林核實辰辰做手術的情況,與其發生了拉扯沖突。羅女士因腹部疼痛,要求在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看傷,經過腹部CT檢查和醫生診斷,結論是未發現明顯臟器和肋骨損傷,只給她開了消炎止疼藥。然而,回到邢臺后,辰辰母親的疼痛沒有緩解,于是在6月6日到當地醫院檢查,發現右側第六七肋骨骨折、第三腰椎骨折。辰辰母親隨即報案,公安機關調取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當日的CT影像后,發現她當時就存在骨折的情況。7月末,石家莊市公安局新華分局出具法醫鑒定,認為辰辰母親構成輕傷二級,并對其被傷害一案刑事立案。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辰辰母親的傷未必和醫生李某林拉扯導致,但既然她當時已經受傷了,為什么作為三甲醫院的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竟然給出了一個無傷診斷報告?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是不是在袒護“自己人”?目前這個案子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如果李某林被確定為渉嫌故意傷害且被判刑,那么做出虛假診斷的醫生就涉嫌包庇罪或偽證罪。
邢臺市人民醫院讓辰辰做了一臺本來可以不用做的手術,雖然請來了李某林這位兒外科專家,卻沒有對術后并發癥給予關注;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更離譜,居然給一個查出骨折的患者出具無傷診斷報告,簡直是壞透氣了!一個案子,兩家醫院,一個醫生,居然沒有一個善良的,讓人不禁疑惑,醫院到底怎么了?
縱觀本案,我覺得需要弄清楚三個問題:
第一,醫生李某林的“飛刀”手術到底是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同意的,還是其個人行為,到底有沒有經過正規的程序和備案?要知道,“飛刀”的存在雖然是為了解決醫療資源不平衡,客觀上也有利于患者減少奔波和花費,但卻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否則就是違法。
第二,辰辰母親的輕傷到底是誰造成的,如果是在和李某林拉扯時導致,那即便他是無心,也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如果不是李某林造成的,那辰辰母親的行為就已經涉嫌誣告,也是涉嫌犯罪。如今看來,他們二人只有一個是無辜的,另一個注定要“進去”一段時間。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邢臺市人民醫院是否存在過度手術問題。從司法鑒定結果來看,辰辰當初的手術本來不用做,醫院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讓辰辰做手術,是為了多掙那么幾個錢就罔顧一個4歲孩子的一生?還是因為醫術不精而導致“庸醫害人”?對于這類情況到底有沒有一個根治之法,這才是廣大網友最最關心的現實問題。
人吃五谷雜糧,沒有不生病的,如果辰辰今天的遭遇沒人管、沒人問,那明天在利益驅使的過度醫療下,我們就都有可能變成下一個“辰辰”,這才是最可怕的。所以,這事必須得有個公正的結果,不僅是為了給晨晨及其父母一個交代,同時也是在回應大眾的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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