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新詞層出不窮,什么“鼠頭鴨脖”、“四孩非親”等等,但最近聽到“收留”這個詞,卻讓我感到一陣寒意。
不是說這個詞語本身有問題,而是在某些情境下,它被賦予了新的、讓人不寒而栗的含義。
事情是這樣的,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qū)的一位碩士學歷的女子卜某,在2011年失蹤后,終于在今年和家人團聚。
這本是一件好事,但背后的故事卻讓人心痛。原來,卜某在失蹤的13年里,一直生活在晉中市和順縣張姓男子家中,不僅生下了兩個孩子,而且據(jù)警方最初的通報,張男是“收留”了卜女。
這一說法立刻引發(fā)了網(wǎng)友的強烈質(zhì)疑和憤怒。
什么叫“收留”?
如果只是單純地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那當然是值得贊揚的。
但在這個案例中,卜某的精神狀態(tài)明顯有問題,她無法正常交流,甚至說不出自己的姓名和來歷。
這種情況下,張男所謂的“收留”,難道不更像是拐賣、非法拘禁嗎?
當收留者親屬說出“她是一個對社會對國家無用的人”時,我才猛然覺得,我們在三年前解開了纏在“豐縣鐵鏈女”小花梅脖子上的鐵鏈,但解不開一些人腦子里根深締固的“鐵鏈”。
我不知道得出“她是一個對社會對國家無用的人”這個結論的依據(jù)在哪里,但我想,至少有相當一部分人是這樣認為的。
于是,這個“對社會對國家無用的人”被利用來解決一個光棍的性需求,幫助一個農(nóng)村的單身漢傳宗接代。
卜某在與志愿者溝通以后,在紙上寫下的第一個字,赫然是“跑”!這十余年,沒有人知道她經(jīng)歷了什么?又會有多少人去在意一個女人生而為人的尊嚴?
更讓人氣憤的是,和順縣公安局在處理此事時的態(tài)度和做法。他們在長達十幾年的時間里,一直在幫助張男和卜某的兩個孩子解決戶口問題,卻對卜某的真實身份一無所知。
這不禁讓人懷疑,他們到底是在辦案還是在幫兇?
當然,最后和順縣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通報說張某某受到了法律的懲處,但這并不能平息公眾的憤怒。因為在這個過程中,大家看到了執(zhí)法機關的失職和濫用權力。他們不僅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和制止張男的犯罪行為,反而還在某種程度上為其提供了便利。
這和三年前的“豐縣鐵鏈女”事件確實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都是精神失常的女性,都是被所謂的“丈夫”或“收留者”控制,都是長時間得不到解救。
到底,這樣的事件還有多少沒有被曝光出來?
有人說,這些事件只是個案,不能代表整個社會的管理狀況。
但我認為,這恰恰反映了社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那就是執(zhí)法機關的不作為和濫用權力,他們本應該是保護公民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但在這些事件中,他們卻成了幫兇。
作為執(zhí)法機關,你們應該清楚自己的職責和使命。你們不僅要打擊犯罪,更要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當發(fā)現(xiàn)有疑似被拐賣、非法拘禁等情況時,你們應該第一時間介入調(diào)查,而不是等到事情鬧大了才姍姍來遲。
雖然和順縣表示,對其它涉嫌違法犯罪、失職失責等問題,將依法依規(guī)嚴厲懲處,后續(xù)調(diào)查情況及時通報,但參照以往那些對公職人員處理的結果,很可能是自罰三杯了事。
我們得明白,“女碩士被收留”和“鐵鏈女”這些事,不是說社會亂套了,而是有些權力被亂用了。這種亂用權力的行為,就是導致那個“女碩士”十幾年沒法回家的原因之一。
那些執(zhí)法的人,真該好好學學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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