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被需要到被治理,深圳路邊攤總處于這樣的搖擺之間。
之前經常去深圳某大廠樓下的擺攤街,樓上是大廠燈火通明,樓下是攤檔煙火裊裊。
但是最近,攤檔們都消失了,據說被集中在偏遠的一個街角。
最近,攤檔們都“消失”了
想到不久前在沙井發生的“極端治理”攤販車事件,深圳的“煙火氣”,從被需要到被治理,悄悄“變味”了。
從被需要到被治理
最近,網上流傳“深圳沙井攤販事件”的視頻。
深圳寶安區沙井街道京基百納廣場旁,數十名執法人員推動著攤販車輛離開擺攤地點,攤販坐在車頂,不愿自己的攤車被推走,場面一度炸裂。
但是這一次,更多深圳人站在城管執法一邊,譴責攤販占道經營、堵塞交通、污染環境。
“深圳沙井攤販事件”
在羅湖,有人投訴水貝村周邊許多商販擺攤至凌晨,周邊道路被占用,油煙和噪音擾民。羅湖區翠竹街道辦回應,相關流動攤販均為無照經營,針對流動商販占道擺攤及相關擾民問題,街道多舉措開展專項治理。
有住在龍華區的白石龍音樂公園附近網友吐槽,這里曾是夜跑和散步的理想場所。自去年起,公園兩側擺滿了攤販,有燒烤有火鍋,交通堵塞環境臟亂。
水貝村周邊不少流動商販夜間出攤
“最初,他們還在馬路外圍擺攤,后來卻逐漸占據了一側的馬路。不僅小車難以通行,就連電動自行車也難以穿行。有些地方甚至從三車道縮減為一車道,攤位擺到了第二車道。在路邊,燒烤等攤位推著小車。”
同樣,2024年11月1日,南湖街道執法隊對轄區人民南路、羅湖口岸片區和深南東路等群眾投訴占道亂擺賣、交通堵塞問題突出及噪音油煙擾民等較多的路段開展巡查勸導。
執法隊對群眾投訴等較多的路段開展巡查勸導
“今年以來,累計清理亂擺賣、超線經營行為21000余處”,羅湖區翠竹街道辦回應。
擦邊與拉扯
其實,“放開擺攤”全民樂見煙火氣,還是不久前的事。
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曾引發關注,許多人以為“深圳放開路邊擺攤了”。
“放開擺攤”,還是不久前的事
但是,該條例對商戶沿街外擺及攤販經營的規定是:要求“商場、門店超出門、窗外墻擺賣、經營的,應當符合規范”,“街道辦事處可以根據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的原則劃定攤販經營場所”,兼顧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城市整體市容美觀有序。
條例的初衷是兼顧,但事實是難以兼顧。
城市的煙火氣,也在擠壓著深圳人原本的公共秩序,不斷擦邊與拉扯。
條例的初衷是兼顧,但事實是難以兼顧
秉承“能往前一步就往前一步”、“只要留有一絲縫隙,就不算我占道”的公共理念,深圳的一些攤位推車理直氣壯占據著人行道,紅綠燈,甚至斑馬線,學校門口。
大家可能都有這樣的經歷:學校門口放學接娃,已經大小車滿為患,但一些核心位置總有幾輛擺攤的推車早早霸位,從容兜售著零食小吃。
深圳的一些路邊攤正占據著城市空間
紅綠燈路口,綠燈時間快結束了,行人過不不完斑馬線,往前一看,原來是路口停了水果推車,10元三斤。
這些拉扯,發生在人群密集的必經之道。“見縫插攤式“的擺攤,變成深圳打工人回家路上的“每日小劫”。
向下兼容的邊界
有人把深圳擺攤和深圳電單車比較,擦邊的都是人行道,影響的都是深圳人的公共秩序。
深圳電單車橫沖直撞,和汽車、行人爭奪路權,而深圳對于攤點攤車的管理邊界,也是模糊與彈性的。
深圳對于攤點攤車的管理邊界,是模糊與彈性的
記得之前呼吁的是,城市需要煙火氣,是夜間經濟的引擎,那些接地氣的攤點,也可以是靈活就業的蓄水池。和那些攤主們聊天,會發現他們很多人白天是有工作的,而晚上出來擺攤的收益,可能超出了他們上班的工資。
但是現在,因為對公共秩序的傷害,對市容環境的影響,曾經被需要的擺攤,又再次可能成為被治理的對象。
問題是,在深圳究竟如何合法、合理、合情的擺攤?如何完成《條例》的種種兼顧,目前并沒有清晰的行動指南。《條例》也留下了許多主觀管理的空間,它初衷是善意的,但也是缺少具象標準的。
在深圳究竟如何合法、合理、合情的擺攤?
煙火氣是接地氣的,是松弛自然的,它不可能做到完全的秩序井然。但是深圳和許多城市不一樣,它沒有傳統老城區,原本的城中村也在逐漸消失或者面臨整改,這個城市追求的是現代化的、整齊劃一的界面,它并沒有為煙火氣留下太多的間隙。
所以從被需要到被治理,深圳擺攤總處于這樣的搖擺之間。
但是這樣的需求不會消亡,它一直都存在。尤其在下沉年代,它是是靈活就業的蓄水池,為很多人提供著家庭收入的支撐,也是很多人生活與精神的慰藉。
隨處可見的路邊攤,承載的是一個家庭的生計
路邊攤是不是越界,不能寄望于攤主的個人素質,不能要求一個炒米粉的攤主為這個城市做更多。城市呼吁煙火氣,需要煙火氣,其實這也意味著,今天的深圳需要更多向下管理的能力。
在城市的間隙中,關照不同人真實的需求,提供柔性的指導與管理,建立一種城市向下兼容的邊界。
這在未來,將會變得很重要。
文|深圳客編輯部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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