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兒子結婚的時候,我和老伴給他買了全款的房子和車子。
一年后,孫子出生了。
兒媳卻理直氣壯的找我們索要20萬。
聽完她的一番話。
我真的被氣暈了。
01.
我今年62歲了,已經退休幾年了,每個月的退休金有3000多塊錢。
而我老伴呢,他比我小3歲,暫時沒有退休,每個月的工資是8000多。
我們兩個人都是有單位的人,當年剛好碰上了計劃生育,所以才只是生了我兒子一個孩子。
如今,兒子長大了,去年的時候,他終于結婚了。
為了讓他婚后沒有那么大的壓力,我們決定把兩個人積攢了一輩子的積蓄,全部拿出來給他買房子了。
總共花了120萬的全款房子,還有12萬的全款車子。
給兒媳的彩禮是18萬。
因為錢不太夠,所以我們還借了大伯哥5萬,借了我弟弟8萬,我妹妹5萬。
花了那么多錢,總算是幫兒子娶回老婆來了。
02.
婚后,兒子和兒媳兩個人就住在我們給他們買的新房里面。
而我和老伴呢,則是繼續住著以前的老破小單位樓。
但實際上我也很滿足了。
只要兒子他們過得開心,我和老伴呢,也是比較欣慰的。
他們結婚了以后,因為我退休了,所以常常隔三岔五就過去他們房子里替他們打掃衛生,給他們做做飯,遛遛狗。
我兒媳養了一只狗,其實我是不太喜歡的。
但她要養,我們也不好明說。
每次去他們家里清理家里的時候,都聞到一股的尿味,有時候狗狗還會在客廳拉屎,真的很難清理。
聽我兒子偶爾的抱怨,狗狗甚至還在他們房間的床上拉過幾次尿,其實他也忍受不了。
可每次說要把狗狗賣了或者送給別人,兒媳就哭哭啼啼的,說我們沒有愛心,一點都不懂得愛惜動物。
我知道她懷孕了,也不好直接說她,怕讓她心里難受,情緒激動影響到孩子。
所以只能默默地幫忙打掃衛生了。
03.
現在很多年輕人非常喜歡養貓養狗,其實我是不太能夠理解的。
她們寧愿養貓貓狗狗,也不愿意結婚生孩子。
就比如我兒媳養了這只狗吧。
她基本上每天下班回家吃了飯后,都要帶出去遛狗的。
而且每隔兩三天就要給狗狗洗澡。
剛開始的時候,這些活都是我兒媳干的。
可自從她懷孕了,就以身體不舒服為由,直接甩鍋給我兒子了。
她的意思是,她懷孕了應該要得到更加多的休息時間,而狗狗身上有一些病菌,可能會對肚子里的寶寶不好。
所以她不給狗狗洗澡了,讓我兒子洗。
我兒媳對狗狗很寬容,她允許狗狗爬上桌子,沙發,床上玩耍,有時候在床上撒尿,我兒子生氣罵它,兒媳就說我老公太暴躁了,會嚇壞狗狗的。
兒子只能一邊罵罵咧咧的洗床單,洗被子。
有時候被尿過兩次了,兒子就把被子給扔了,兒媳就說他有潔癖。
其實,婚后兒子找我訴過很多次的苦。
尤其是兒媳養狗這件事情,讓他煩透了。
狗狗又臭又臟,有時候身上還回掉毛,每次一下班打開家里的門,就聞到一股味道。
搞得他都不想回家了。
而兒媳最近越來越懶了,她自己養的狗不肯幫忙喂,處理屎屎尿尿,而是把這些活都丟給我兒子。
我兒子有一次真的想把狗給丟出去了,氣得他要死。
04.
我心疼兒子,只能幫他分擔一點,去給他們打掃了。
可實際上我也很煩狗狗。
我不明白兒媳非要把它當寶寶一樣來養,自己現在又不想管了。
弄得我們很煩躁。
好不容易兒媳到了孕晚期了。
在我們的極力勸說下,她終于肯同意把狗狗送走一段時間了,我和兒子才松了一口氣。
05.
立冬的那一天,孫子出生了。
我和老伴可高興了。
在兒媳住院的時候,我細心照顧著,盡量讓她開心,有好的心情。
所以每次都是問她想要吃什么菜,我才會回家去做的。
在醫院里住了幾天后,她終于出院了。
為了轉心照顧她和寶寶,我特地住到了他們的家里去。
坐月子的生活費,營養費也是我們給的。
然而,那天我兒子恢復了上班之后,她突然對我說:“媽,我為你們家生了一個孫子,你們不應該要表示表示嗎?”
我當時確實不知道她說的表示表示是什么意思。
結果他卻說:“意思就是,我覺得,你們應該要給我一點經濟補償?!?/p>
這個,我當然是愿意的,我問她,那你想要多少,我和你爸爸可以給的。
“20萬,20萬就夠了。”
我都懵了。
生了一個孩子,要我給她補償20萬,這孩子不是她的嗎?居然要這樣算計我們的錢。
我說:“不行,你這個數目太多了,當初你們結婚的時候,我們的積蓄全部花光了,還欠下了一筆債,我們都還沒有還清的。
你現在剛生了孩子,又要問我們給20萬。
我們真的拿不出來?!?/p>
兒媳很不滿地說:“媽,你別以為我不知道啊,當初你們全款買房子,故意的,不用加我的名字,預防以后我分走房子。
那現在我都生了孩子了,你們還不愿意補償我20萬。
你們堂堂的讀書人,居然這樣算計我,不講道理的?”
兒媳的這一番言論,說實話,真的讓我太驚訝了,我有點不敢相信,這就是我兒子選中的女人,人品這么差嗎?
我說:“我們并沒有算計你,只是為了不讓你們有太大的壓力。
如果你對我兒子是真心的,房子你要加名字,我是同意的。但要我們拿20萬,我們真的沒有那么多錢了?!?/p>
兒媳又說:“呵呵,就知道欺負我,不給的話,就等著我和你兒子離婚吧。”
06.
我和兒子說了這件事情。
兒子也有點覺得他當初選錯了。
兒媳越來越胡攪蠻纏。
所以,他提出同意加房子的名字,希望以后兒媳不要鬧了。
可兒媳依然不太滿意,還要我們給她錢。
也是這個時候,我們才知道,原來她要錢的目的,是因為她在婚前欠下了一大筆債務,足足有18萬。
得知這個消息后,我越來越對她不滿了。
兒子也特別的生氣。
現在,他都想要和兒媳離婚了,可我和老伴也很難過。
這孩子才出生不久,如果離婚的話肯定是判給兒媳的。
我其實是不想孫子沒有爸爸或者沒有媽媽在身邊的。
該不該替兒媳還掉那筆債務,讓他們好好過日子呢?
作者介紹:
我是一個全職帶兩個孩子的寶媽,在空余時間寫寫文章,感謝你們的支持,十分感謝,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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