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建立起全國第一個專門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議庭,開創了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工作的先河,中國少年司法制度由此誕生。1988年,長寧區法院制定了全國第一個較為完整的《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細則(試行)》,體現的“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理念,已被刑事訴訟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吸納,成為少年司法工作的一項重要遵循。
一代代法官如何接力,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時代特征的少年審判之路?少年庭法官如何用行動踐行“如我在訴”理念?帶著這些疑問,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記者來到中國少年司法的發源地——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
“對那些小小年紀就鑄成大錯的孩子,付出的愛心真的有意義嗎?”外界的疑惑始終存在。
長寧區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法官許思思向我們展示了一封手寫信,并講述了一個改變少年一生的故事……
小白(化名),出生在一個清貧但幸福的家庭。2018年,正在重點中學讀高三的小白,每個月從父親手中接過生活費時,都會有一種油然而生的愧疚感。
一次,小白偶然在某社交平臺看到一個“軟件”,據稱可以直接獲取某金融平臺上的資金,想到或許能為父親減輕一些經濟負擔,他選擇鋌而走險。
之后,嘗到甜頭的小白伙同幾個朋友,通過“軟件”竊取了某金融平臺資金數萬元。警方很快偵破了該起網絡盜竊案,小白被逮捕關進了看守所。
案件很快移交至長寧區法院少年法庭。一通看守所的來電,卻成為小白人生的轉折點……
“看守民警來電說小白很特別,每天都在看書,還向民警要高考復習資料。”許思思回憶。
民警的話引起了少年法庭的關注,于是案件主審法官和當時還是法官助理的許思思決定前往看守所提審小白,想看看這個孩子有什么不同之處。
看守所的工作人員表示,小白和這里其他被關押的人不同,他每天都說想讀書,想要高考。他們覺得這是天方夜譚。
提審時,小白向法官提出的疑問讓許思思一直記憶猶新。
“法官,我服完刑后還能參加高考嗎?”
“我不想放棄,我們家都希望我能圓大學夢……”
許思思說,那一刻,小白的眼神是堅定的,充滿渴望的。
經詢問得知,案發前已有一所藝術類院校向小白表達了初步錄取意向,但因涉嫌刑事案件,這一計劃只能擱淺。
為此,長寧區法院少年庭特意委托社工對小白的品行、日常表現、家庭情況進行了社會調查,評估重返的可能性、家人的幫教條件以及真心悔過的態度。
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又稱人格調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刑事訴訟程序中,司法機關委托社工組織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個人經歷、社會交往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制作書面的社會調查報告,作為法院作出判決的重要參考因素。
長寧區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長寧區法院供圖
經調查發現,小白本來是品學兼優、思想端正的好孩子,一直懂得父母為家庭的付出不易,只是一念之差誤入歧途。
期間,主審法官和許思思多次到看守所提審小白,聽取他對自己行為的認識和對今后人生的想法,并對他羈押期間仍不放棄學習的精神予以鼓勵。
“我們特意給小白備上了高考所需的復習用書,希望他在無助時感受到法官的關愛,從而能夠真心悔改。”許思思說。
最終,經過庭審,認定小白確有悔罪表現,被判處較短刑期。
庭審時,小白的父親道出了心里話:“小白的犯罪是他自己的錯,更是我們作為家長的失職,我愿意盡最大能力賠付對方公司的損失,同時也希望法官能夠給孩子一個機會。”
小白從看守所出來那天,許思思記得很清楚,是春節前的一個周六。
“那天清早,我帶著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告知書,在看守所門口等他,告訴小白切莫背負思想包袱,從今天開始,這件事就翻篇了,要向前看,為自己更好的明天而奮斗。”
長寧區法院陳列室。張孟 攝
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是刑事訴訟法2012年修訂時頒布實施的,其中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長寧區法院少年庭于1988年建章立制探索,其目的就是讓犯罪的未成年人不要背負負擔回歸社會。
“小白的出獄對他來說是給這個刑事案件畫上了‘句號’,但對于我們少年庭法官來說還要繼續關心他的成長。”許思思告訴記者。
之后,為了不讓小白帶著心理負擔備戰高考,長寧區法院少年庭給小白之后新遷入的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也發了函,告知犯罪記錄封存事項。
1984年11月,長寧區法院少年法庭審理第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長寧區法院供圖
“經過一年復讀后,我們接到了小白的好消息,小白成功考取了某師范院校。”說到這,許思思臉上出現了難以掩飾的笑容。
電話里,小白說:“我想要成為一名教書育人的老師,像法官一樣,用愛和教育幫助更多的孩子成長、成才。”
原來,許思思一直與白父保持聯系,默默關注著小白的學習生活情況,了解到小白在大學當選為學生會主席,并獲得國家級獎項、省部級獎項、一等獎學金等多項榮譽。
案件到這里結束了,但小白嶄新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少年庭法官們種下的“果實”也開始慢慢成熟長大。
2023年5月,長寧區法院少年庭收到小白寄來的一封親筆信。
信中寫道:
“在四年生活中,讓我最開心的不是獲得了什么獎項,而是考上大學后能夠讓我有機會去實現自己的夢想……我想像法官一樣去幫助別人……從大一開始我便參加學校里的各種公益活動……在做志愿者的日子里,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快樂……”
同樣,讓許思思感到最高興的并不是小白獲得的榮譽和考取了大學,而是他擁有了一顆真正改過的心和回饋社會之情。
“我們少年庭法官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時不是簡單地就案辦案,更重要的是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原因,很多的工作要做在審判之外。”許思思說。
像小白一樣回歸社會后向陽生長的少年還有很多,因為,感受過溫暖的愛是會傳遞的。
長寧區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負責人吳雙告訴記者,十余年前,由于法官持續三年的關注和信任,讓一名回歸社會的未成年人慢慢走上正軌,他不但開設了自己的汽修店,更將汽修店開成了“幫教中心”,用自身的經歷勸說3名在逃人員主動投案自首。
吳雙法官正在為來訪當事人解答疑問。張孟 攝
如今,已經成為了丈夫和父親的他,仍然和長寧區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保持著聯系,對法院所做的一系列工作理解越來越深。
“我們通過司法對他進行關愛和感化,讓他能夠對中國法治,對法律產生認同。法治傳遞,變成一種力量覆蓋到更多的人。”吳雙說。
在長寧區法院少年庭,與那些回歸社會的未成年人,成為“朋友”“師生”似乎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
漸漸我們找到了答案——
“持續關注未成年人后續成長情況,是長寧區法院辦理少年審判案件中一個固定機制,被稱為判后回訪機制。要像父母對待孩子,老師對待學生,醫生對待病人一樣。”吳雙說,這是先輩們留下的諄諄教誨。
40年來,前赴后繼的接力,讓傳承無數次被具象化,也讓中國少年司法更加熠熠生輝。
最后,對那些想要走出陰霾的孩子們,許思思想說:“永遠不要看輕自己,也不要因為有污點而放棄,學會放下曾經的過去,重新擁抱美好的明天。”
來源 |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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