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傅為群
舊時錢莊有領用銀行鈔券的制度,即代銀行發行鈔票。1905年,上海錢莊首開與清末洋務大臣盛宣懷創辦的中國通商銀行訂立領券合同之先河。早期錢莊領券辦法:以錢莊票(手書面值,亦稱“銀票”可隨時兌換成銀元或銀兩。)作為抵押來領用銀行發行的紙幣,此時中國通商銀行發行的紙幣仿英國匯豐銀行票式,一般為銀兩票或銀元票。具體做法是:錢莊以五天的莊票照早市洋厘折合銀兩來領用銀行發行的銀兩票或銀元票。“洋厘”即銀元的行情,即以銀兩表示的銀元市價,舊上海“洋厘”行情分早、午兩市。錢莊一方面代銀行推廣發行紙幣,另一方面也可博得五天利息。因為按一般情況,年終需貨幣多時,“洋厘”往往高漲,即銀元的市值高。這時如果錢莊向銀行領用五天期的銀元票,此時銀元票就同“洋厘”。水漲船高,較“值錢”。五天后與銀行結算時已在次年陰歷年初,這是“洋厘”必然低落,也就是銀元市值較年前低。如前所說,按照合同,錢莊以“五天期的莊票,照早市洋厘折合銀兩來領用銀行發行的銀兩票或銀元票”。這時錢莊領用同樣的面值的銀元票所費就低。錢莊就是靠“洋厘”漲落,一進一出,從中得到差價。這是早期錢莊靠貨幣兌換博取利潤的另一種手法。
中國通商銀行紙幣(銀行博物館藏)
民國十二年(1923)十一月間,上海發生銀洋兩荒之恐慌,資金缺乏,不敷周轉。這時上海各錢莊援照當時其他銀行領用中國銀行鈔票之例,幾經磋商,第二年雙方協議陸續訂立了領鈔合同。具體辦法是:首先,錢莊須備足保證金,一般是現金六成(用莊票),政府公債票三成或上海房產道契連同權柄單;其次,在領用的鈔票上加蓋暗記:如,當時中國銀行在回籠各莊領用該行鈔票時,即可以根據暗記不同,隨時向該莊兌換現金。而各莊領用銀行的暗記鈔票,中國銀行即可通知外阜各分支行,符合暗記者一律照兌,外阜各支行收兌的暗記券,中國銀行可隨時憑代兌行報單,制成代兌換領券保管證,向該錢莊兌取現金,所兌之券,隨時由中國銀行設法運回,其運費歸各領券錢莊負擔。錢莊向銀行領用鈔票,一般以每莊25萬元至50萬元為限度。
中國銀行加“徐同”“53”領用暗記券
由于銀行與錢莊雙方在擬定鈔票上的暗記是保密的,要在流傳至今的廢鈔上搞清楚哪種暗記代表哪個錢莊有相當的難度。在1930年出版的一本供銀行專業人士使用的《真假鈔票便查錄》手冊中找到一條線索:這一年上海錢莊曾向中央銀行陸續領用過帶上海地名的5元券及10元券,其中5元券,書中寫到:“中央銀行鈔票5元券,民國十九年,美國鈔票公司印制。正面綠色,中有國父像,反面亦綠色,中系國父陵墓景。該5元券,加蓋有‘具’‘積’‘心’三種暗記。暗記在正面右角印章之下系紅字,字大,尚醒目。”
抗日戰爭時期,汪偽政府于1941年發行“中儲券”上海部分錢莊亦有領用。據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偽中儲行存檔《發行局三年度發行總報告》中了解到,這一時期上海錢莊領用偽中央儲備銀行的暗記券有如下幾種:恒豐錢莊,暗記“208”;濟豐錢莊“209”;隆昌錢莊“215”;華昌錢莊“214”;寶昌錢莊“219”及上海煙兌業公會領用該券之暗記為“218”。
時至今日,以上所列錢莊領用銀行暗記券在一般廢鈔中偶爾也可翻揀到。
“上海市銀行博物館”官方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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