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多家蛋糕店負責人發(fā)現,一名張姓男子在各自的店內現場或外賣購買了鮮花蛋糕后,向市監(jiān)部門投訴舉報蛋糕的食品安全問題,理由均是“蛋糕上點綴了不能吃的東西,違反食品安全法”。截至12月4日,蛋糕店商家們發(fā)現至少有20家店遭遇了同樣的情況,且有的商家為了不惹麻煩已經妥協(xié)轉賬給張某。12月5日,被蛋糕店商家質疑系職業(yè)打假人的張某否認自己職業(yè)打假人的身份,“我買了東西是維護我個人的權益。”而長沙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表示,在蛋糕上的配飾物要符合食品相關的要求,并且標注不可食用的提醒,盡到商家的提醒義務。對此,商家們表示,“我們接受執(zhí)法部門的監(jiān)督處理,不接受職業(yè)打假人的惡意投訴。”小編我覺得,現在好多打假人,以打假名義敲詐勒索,我們需要打的是食品安全,而不是這種外觀方面的職業(yè)打假。各位網友,你們覺得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