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31期】
“本以為需要花費很長時間才能解決的糾紛,沒想到這么快就解決了。調解協議被賦予了強制執行力,司法確認時間短,很受老百姓的歡迎”司法確認申請人胡某向汝城法院的法官說到。
事情要從2024年5月9日說起,當天祝某無證駕駛小型轎車與朱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后朱某經搶救無效死亡。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祝某承擔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朱某承擔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后,經汝城縣道路交通人民調解委員會多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分期付款協議。因祝某經濟條件差賠償能力低,胡某(朱某之子)擔心付款時間較長,對自身沒有保障。汝城縣道路交通人民調解委員會量身定做了一套調解方案,雙方同意一次性賠償41.5萬元了結此案,已付11.5萬元,剩余30萬元分期支付,同時,由祝某的妹妹對未付的26萬元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如果未按約定履行,祝某須承擔79.42萬元的賠償責任,且胡某可就未付款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調解員的引導下,雙方向汝城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汝城法院快速啟動交通事故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當天受理,當天審查,并且當天作出調解協議有效的司法確認裁定,獲得了當事人雙方的一致好評。
近三年來,汝城法院受理司法確認案件797件,平均結案時間3.72天。實現了糾紛的快速處理,有效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切實維護了當事人合法利益,讓當事人感受到了“司法速度”和“司法溫度”。
「供 稿」白根源
「編 輯」譚 娟
「一 審」唐盼霞
「二 審」胡敏剛
「三 審」張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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