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在可以預見的未來,老齡化程度還會進一步加深。
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我國存款的一大主力軍是老人,現實生活中就有不少老人因疾病突然去世,這給家屬繼承老人的存款帶來了不少麻煩。
要是錢不多還好辦,直接拿著銀行卡和密碼去取款就好了,一旦老人的存款超過了5萬元,繼承人就又得麻煩了,要去辦理公證不說,還有一大堆表格要填,這自然會給還沒有走出老人去世帶來悲傷的家屬帶來很多不必要的困擾。
也正是在這個背景下,有一位老人向銀行提出了一個非常適用的建議:設立第二存款人制度。
不難理解,這個第二存款人制度就是除了老人作為主存款人以外,還可以多設立一個可靠的親屬作為第二存款人,老人可以在銀行設置許多限制,比如老人在世的時候,第二存款人是無法擁有轉賬、取款的權限,而只有老人去世以后,第二存款人才可以繼承老人名下的存款。
第二存款人的好處主要有三點,首先是保證了老人的存款安全,確保第二存款人在沒有經過主存款人允許的情況下無法支配賬戶里的存款。
其次是減少財產繼承糾紛,老人可以選擇靠譜的親屬作為第二存款人,比如子女、孫輩或其他孝順的親屬,這樣也可以減少財產繼承的糾紛。
最后是避免了老人去世以后的繁瑣繼承手續,根據現行的規定,如果老人的存款超過5萬元,在老人去世以后,親屬想要拿到里面的存款就必須要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同時還得到銀行填寫一大堆表格,最后還要預約取款,可以說是相當麻煩,而有了第二存款人制度的話,第二存款人只要拿上相關證件就能辦理取款,這無疑會方便很多,同時也能減少銀行工作人員的業務量。
通常來說,老人可以選擇三類人作為第二存款人。
第一是配偶,老人和配偶已經相濡以沫共同生活了幾十年,已經具備了深厚的感情基礎和信任度,所以將配偶列為第二存款人肯定是最好的選擇。
第二是子女,如果老人的配偶已經去世,那么老人可以將子女設為第二存款人,如果有多個子女,老人也可以選擇最孝順、親近的子女作為第二存款人,當老人去世以后,這個子女可以直接繼承老人的存款。
第三是其他孝順的親屬,很多老人沒有子女,配偶也已經去世了,那么將愿意承擔贍養老人義務的親屬設為第二存款人也是一個備用方案。
不過要注意的是,老人在選擇第二存款人的時候,肯定要簽訂明確的書面協議,先把各方的義務和權利給劃分好,這樣才是萬無一失。
總的來說,我認為第二存款人對于老人是一個非常不錯的制度,目前已經有不少國家實施了類似的制度,并且受到了一致好評。
你認為第二存款人制度是可取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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