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一位名為“阿思在戶外”的網友發布視頻,稱自己在四川甘孜子龍秘境徒步時遭65歲馬夫劉某猥褻。隨后,該視頻在徒步圈小范圍內引發熱議。
阿思稱對方把手伸進了自己的衣服和褲子里,還威脅“我把你強奸然后扔到河里。”直到看見另一位男性徒步者路過,馬夫才停止侵犯。下山后阿思立刻報了警,但警方最終因證據不足停止調查——目擊者稱只看到了兩個人在爭吵,馬夫堅持自己只是扶她上馬。至此,這件事陷入了羅生門。
我們采訪了當事人阿思,并對她個人描述的事發經過進行客觀報道;我們聯系了馬夫家人、阿思此行隊友,希望盡量對當事人的講述進行更多維度求證,但幾人均不愿就此事做任何表達;我們也采訪了多位曾勇敢講述自身相關經歷的網友,他們的講述讓我們更加意識到將此話題進行公共討論的必要性。
雖然子龍秘境事件中阿思敘述的只是個人的經歷,且是非尚未分明,但「戶外探險」發現,女性在戶外被性騷擾絕不是孤立事件,而是一個隱秘但龐大的現象。一位時常徒步的女性覺得很不解,“生活中從來沒有遇到過的事情,怎么會在戶外里面這么常見?”
這種騷擾有時來自于當地的司機、向導、馬夫,有時則來自于身邊的男隊友。有的騷擾或許并不激烈,但那些不當的語言、動作足以讓女性感到不適。出于種種原因,更多的時候,女性面對這些只能隱忍。最后我們也聯系了相關法律人,希望從法律層面普及女性在戶外遇到此類事件時如何最大程度保護自己。
撰文|徐丹
編輯|了了
設計|Manny
圖片來源 | 受訪者提供
· 本文為「戶外探險OUTDOOR」原創內容 ·
在「戶外探險」的采訪中,阿思講述了更多的細節。
阿思一行人反穿子龍秘境,行程共4天。第二天的目的地是瀑布營地,隊友先行到達,阿思在離營地不遠的地方,因山體和樹的遮擋沒有找到營地位置,便用對講機呼隊友,讓馬夫下來接自己。馬夫下來后讓阿思走在前面,他在后面告訴阿思走哪個方向時,都是用手摸著阿思的屁股和大腿示意,且“故意讓我經常轉彎,其實根本沒有必要。”阿思說。
摸第一下第二下時阿思沒有說話,見對方一直不停手,阿思警告他,“你不要吃我豆腐。”并和馬夫聊起了他的家庭,提醒他還有老婆和三個孩子。馬夫卻嘻嘻哈哈不以為意,“我的老婆不在乎,還讓我再生八九個孩子。”這時馬夫的手已經按在了她的小腹上。當時阿思幾乎是走在懸崖邊,且不知道營地在哪,出于自身安全考慮,她一直以開玩笑的語氣安撫馬夫,軟性地拒絕和警告他,“你當我是豬啊,還生八九個。”
徒步的最后一天,子龍秘境下起了雪,馬夫在第三天已經折返,他們重裝前行。兩個隊友依然走在前面,阿思迷了兩次路,對講機在幫另一支隊伍找丟失的對講機時調了頻道,呼不到隊友,遲遲沒能到目的地。隊友等不到阿思,剛好碰見馬夫送正穿的隊伍進山,便給了他100元錢讓他帶阿思回來。
阿思碰見馬夫時,距離終點只有兩三公里,他讓阿思上馬,自己牽馬走路。牽兩步馬夫就不走了,跑到阿思的左邊,兩只手放在她的大腿上說,“摸一下”,又撅起嘴對她說,“親一下”,來回拉扯多次,阿思都是拒絕并安撫他,“非常謝謝你來接我。”
多次被拒絕后馬夫明顯變得不開心,對阿思說“我要強奸你。”阿思提醒他強奸要坐牢,不承認也會留下證據。
馬夫又說,“那我強奸你然后把你扔河里。”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樣的環境下,如果阿思落水,極有可能被判定為意外事件。
到這時阿思還以為馬夫只是“嘴賤”,但馬夫停下了腳步徹底不走了,松開韁繩,一只手往阿思衣服里伸,一只手往褲子里伸。阿思坐在馬上敲他的頭,又抓住他的兩只手腕,馬夫依然沒有停手。她趕忙從另一邊跳下馬,拿起登山杖自衛,馬夫還是嘻哈著靠近她,直到遠遠地看見有人過來才停手。
馬夫說自己是在教阿思騎馬,阿思則控訴馬夫摸他,她對目擊者說,“我不敢再跟他走了。”目擊者說女生隊友就在前面兩公里處,讓他們一前一后走出去,無奈阿思只能繼續跟在馬夫后面出山。“我跟的比較遠,想著他如果轉身回來抓我,我還能跑。”阿思說。
猥褻行為發生時,阿思處于力竭狀態,前方等待的隊友并非實質的伙伴,傍晚也并非正穿的進山的時間,目擊者的出現幾乎可以說是一個奇跡。事件在網絡上曝光后,該目擊者曾在自己的抖音賬號上對所見情況做了表述,并表示自己不接受媒體采訪。目前目擊者已刪除該視頻。
出山后,隊友還要給馬夫約定的100元錢,被阿思用登山杖打掉。
關于上述表述,「戶外探險」聯系了涉事馬夫的兒子,對方說,“我們沒有說法,已經移交給警方了。”
不過,阿思視頻的評論區里有一位女性分享道,她在子龍秘境同樣雇了這位馬夫,馬夫一直問他有沒有男朋友,后面的男性是不是他男朋友,并說“如果你有男朋友我就不管你了。”
女性在徒步時遭遇當地人的性騷擾并不罕見。
徒步愛好者雙層吉士曾經找過一個當地司機包車進山,因大雪封山被迫在沒有信號的山路上過夜。司機剛開始以友好的感覺輕拍了她的大腿,后來就開始摸她甚至強吻她,雙層吉士持續拒絕,告訴他,“不可以,我不喜歡這樣。”重復幾次后,她去后排把整個人裹在了睡袋里,司機才沒有繼續。
當然這一類嚴重的猥褻,甚至可以定義為“強奸未遂”的行為是偶發的,犯罪分子在任何地方都會存在。但當地人會在言語和小動作上騷擾前來徒步的女性確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
雙層吉士不止一次地碰見剛認識的當地陌生人問她,“晚上要不要跟我一起睡?”
還有一位女性在徒步長穿畢時碰見向導對她說,“跟我睡一個帳篷,我就免費幫你背帳篷。”
爬哈巴雪山的一位女性,在詢問向導能不能帶她登頂時,對方說,“可以啊,我最喜歡帶你這樣漂亮的小姑娘了,我手牽手拉你上去。”后來她選擇了一個年紀更小的向導,但沖頂時又碰見他,對方給她引路,沒有拉手腕而是直接牽她的手。
在四姑娘山,一位女性在凌晨沖頂的路上突然身體不適,就避開山道走到遠一點的地方上廁所,一個當地的向導故意拿頭燈向她的方向照射,一邊照射一邊得意的調侃。
阿思曾徒步烏孫古道,路上有些女性會選擇騎馬過河,她看見有些馬夫會抓著女性的胸扶她們上下馬。
有女生在瓊庫什臺學騎馬時,馬夫直接上馬坐在游客的后面,她感覺到馬夫的兩只手在蹭著她的大腿根引馬。她說,“不要碰我”,對方卻回答,“我們都是這樣教學的。”
一位女性對「戶外探險」說,她覺得當地人會習慣性地占口頭便宜,倒不一定有企圖,只是這樣的風氣對女性很不友好。若要探究原因,或許是因為這些地區的發展相對滯后,當地人缺乏性教育,缺乏尊重女性的意識。
不過他們是明白自己的行為其實不太妥當的,雙層吉士的一個朋友在被多次詢問,“有沒有性生活”“有沒有男朋友”后反問,“你會和你們村子里的女人這樣聊天嗎?”對方回答,“不會。”
女性如果投訴他們的性騷擾行為,往往也得不到滿意的結果。一位被語言騷擾的女性曾和分配向導的負責人提及此事,對方只回了一句,“好的,我會說他們的。”阿思和向導的上級投訴后,也只是得到了口頭道歉和會整改的口頭承諾。
在性騷擾頻發的當下徒步環境中,是否有靠譜的隊友顯得非常重要。
子龍秘境事件發生的原因之一,就是隊友的缺位——阿思和向導有接觸的第二天和第四天,都處于落單狀態。
據阿思描述,她是通過8264約到了兩名男性隊友和一名女性隊友,都是年齡較大,也有豐富經驗的驢友。可女隊友第一天因徒步鞋脫膠中途退出,而阿思當晚便因行程問題和兩名男性隊友爆發了劇烈的爭吵。
第一天大部分隊伍會選擇包車坐到山上徒步的起點處,另外三人商量了不包車,阿思卻不知情,當天爬升從700m變成1700m。這導致阿思第一天已經力竭,而兩名男隊友一直快速走在前面,
晚上阿思質問他們,“為什么變更行程不通知我?我帶的路餐和水都不夠,會餓死的。”并對隊友群的組織者說,“怎么說你都是組織這次活動的人,是隊長,逃脫不了責任的。”對方則表示,“沒有隊長,現在都是自己管自己。”
因為這次爭吵,加之第三天馬夫就返程了,被馬夫騷擾后阿思并沒有告訴隊友。
之后的兩天是重裝行程,阿思依然落單,她詢問過路人,自己與兩名男隊友一直只是差了約半個小時的路程。
最后一天行走的尤其困難,雪蓋住了軌跡,坡陡、風大,阿思的水袋還出了問題,剛走不久水全都漏光,全程她都靠吃雪、喝溪水補充水分,又恰好來了生理期,整整一天沒有換衛生巾,褲子上都沾了血。再加上呼機頻率不對、手機沒有信號,在被馬夫猥褻之前,阿思幾乎已經陷入了絕望的狀態。
馬夫找到她時,第一句話就是,“你的兩個隊友不管你,只有我管你。”阿思覺得,隊友的態度讓馬夫更有膽量侵犯自己。
對于阿思的敘述,「戶外探險」聯系了阿思的隊友求證,對方表示,“就聽她的,我不想回應,沒意義。”
像阿思這樣松散的隊伍,在當下的戶外環境中并不罕見。從今年的多起戶外事故中就能看出,很多時候在網上約的所謂隊友,只是AA出行的“搭子”,大家并不對彼此的安全負責,無論是年輕人聚集的小紅書,還是老驢盛行的8264論壇。
對于在戶外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女性來說,組隊的困難和隊伍的松散,也會提高她們遇見危險的概率。
還有一些時候,騷擾直接來自于男性隊友。
小紅書用戶阿洛(化名)在一篇貼子里分享過自己的經歷:她在玩繩索下降時被男隊友趁機摸了屁股,她當場發飆,卻被對方一口否認,理由是在下方保護她的安全,不小心才碰到。但貼主并非第一次下降,過程中也多次讓他讓開,并且其他隊友接應時都是站在旁邊而非正下方。
雙層吉士也有不少類似的經歷,比如隊友以她的褲子有灰為理由拍她的屁股,她明確表示不需要,對方還是繼續拍;或者過河時,在她可以獨立完成的情況下,隊友有時會拉她一把,把她拉到自己身上,或者和她有大面積的肢體接觸。
或者,即便在有女隊員的情況下,男隊友也會肆無忌憚地說黃色笑話。第一次碰見這種情況時,她覺得很震驚且無法理解,“為什么在有女性的場景下還能大方聊出這種內容?”如果這條線路上人少,同性也少,女隊員很容易產生恐慌心理。
和陌生人的騷擾不同,男隊友的騷擾更隱秘也更難判定。畢竟在戶外徒步登山,肢體接觸無法避免,“幫忙”和“騷擾”的邊界很模糊,這也導致這類事情發生得更頻繁。
面對戶外的性騷擾,很多時候女性都是“息事寧人”的態度,用沉默或者玩笑話表達自己的不適。阿洛在貼文中說,她斥責揩油的男性之后被告知,“你是團隊第一個,遇到咸豬手敢于說出來的女孩子。
女性不做出反擊的原因,一是出于安全考慮。徒步時向導或者男隊友就意味著安全保障,如果女性因為一些讓人不適的語言、動作撕破臉,遇見危險時對方很可能扔下自己不管。
另外如上所說,判定是否是性騷擾的邊界模糊,不止一位女性表示,當她們對騷擾行為予以反擊時,對方會說,“我只是開個玩笑,至于么?”
“比如拍灰這件事,假如我控訴他性騷擾我,別人會不會覺得,他只是想幫你拍拍灰?”雙層吉士說。
這讓許多女性在反抗之前都會先反思自己,在跟戶外探險描述自己被騷擾的經歷時,許多女性都會加一句,“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了。”“可能是我想多了。”
再者,女性要對性騷擾取證也很困難——面對那樣危險且緊張的狀況,很難拿出手機錄音錄像。
阿思就因為沒有證據被不少網友質疑說謊,她很不解,“當時我兩只手抓著他的兩個手腕阻止他進一步侵犯,拿什么錄像?”而在馬夫語言騷擾她時,阿思認為他只是在開玩笑,也沒有錄音,她也有些疑惑,“如果一開始就錄音,那別人會不會認為我是有預謀的?”
沒有證據,許多女性就會認虧。在被司機性騷擾后,雙層吉士事后就沒有采取措施,“我覺得很無力。”她說,“沒有錄音或視頻證明我遭受了猥褻,立案的可能性很小,如果僅僅是所謂的口頭教育,我覺得沒太大意思。”
她也想過在社交媒體上公開司機,但受制于傳統的思想并沒有這樣做,“當時還覺得發生這種事情不好往外說。”
就此類問題,「戶外探險」采訪了法律從業者靳毅,他表示僅就子龍秘境事件來看,如果阿思所述確實屬實,那么馬夫的恐嚇和動機可能會涉及到更嚴重的罪行。靳毅強調了取證的重要性,同時強調了取證的前提是一定要保證自己人身安全,切勿激怒侵犯者。如果是在有信號的地方,當事人可以尋找時機拍下侵害者及周圍環境照片,將照片第一時間發給家人,并以明確的態度告知侵犯者一旦進行危害她人身安全的行為,自己發出的信息足以讓他被法律制裁。這可以讓對方知道自己行為所要付出的代價。
同時靳毅提出阿思在當時情況下所做的應對,其實存在諸多欠妥。首先對于取證,在必要時的錄音并不需考慮自己是否屬于蓄謀的行為。即便事后輿論認為這是蓄謀,當事人也要保留證據并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法律上,“蓄謀取證”并不是過錯,這是正當維權的行為。其次,在遇到過路人時,一定要抓住機會,不要再讓自己落單,尤其不要讓侵犯者感覺到自己對他行為的縱容。
在認為自己遭受猥褻后,阿思選擇了在網絡上公開遭遇。讓人感到無力的是,在這種情況下,即便事實尚未分明,輿論可能已經先行給女性判了罪。
在阿思的評論區,大量網友因為“小慧君”(虛構老板性騷擾的指控事件)和“她的山”(一個全女戶外團隊在鰲魚溝徒步活動中遭遇迷路的事件)事件,判定女性一定是過錯方,并直接質疑阿思的動機,“什么時候直播帶貨?”
還有更多的網友在審判阿思和男性網友結伴徒步的行為,其中不乏造黃謠的言論,“良家婦女不會和陌生男的結伴出行,除非自己愿意和他搞關系”“你自身要負最大的責任”“不理解自愿把自己置于險境的女孩子,我從來只敢去人多量產的景點”。
即便阿思自己有20多年的徒步經驗,約伴是在專業的戶外論壇上,目的地子龍秘境也是一條比較成熟的徒步線路,她依然成為了“不對自己負責”的過錯方。
這樣的論調何其熟悉。
1977年,一名英國女性在夜晚出行時被連環殺手“約克郡屠夫”殺害,而警方給出的回應是讓女性天黑以后不要出門。為此,英美女性曾經掀起過“奪回夜行權”(Reclaim the Night)的活動,為的是讓女性獲得夜間外出的安全保障。
如今沒有人會認為女性不該在夜晚出行,但當“夜行權”擴大到“戶外權”時,輿論就會舊調重彈。
事實上,近幾年女性參與戶外的人數已經大幅度超過男性,徒步時間長、行程比較艱苦,找不到熟悉的人同行,在網上約伴也很正常。
當我們提出戶外性騷擾的話題時,指向的結論絕對不應該是“女性不能隨便結伴去徒步”,該反思的從來就不是女性自身,而是那些傷害女性的人。
下山后的當晚阿思就去了警察局,警察最初以證據不足為由拒絕立案。但阿思非常堅持,在被告知如果走刑事訴訟可能要在當地留三個月后,她說,“那我就留在這里找工作。”
在阿思的強烈要求下,警察立案并用被馬夫觸摸過的褲子做生物檢材。兩周后,阿思被告知沒有檢測出生物證據。但阿思認為他們的檢測手段并不專業,“只是拿棉簽沾了水擦我的衣服表面,然后拿一根新棉簽簡單擦了一下濕棉簽,就把新棉簽扔到了一個紙質信封里。”
阿思對「戶外探險」表示,她會繼續上訴,訴求是讓涉事馬夫承認自己有猥褻行為,意識到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并向自己道歉。
在最新的視頻里,阿思表示她已經向康定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要求以強奸未遂重審案件,并向康定市檢察院提交相關證據,要求督辦并追究警察的執法問題。
TIPS:女性在戶外如何最大程度保護自己?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王炳森律師認為,女生參與戶外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到戶外活動可能存在的風險,其中就包括遇到猥褻女生嫌疑犯的風險,應當與信任的同伴持續結伴同行,在日常生活中學會必要的防身技能。
參與戶外活動時,可以提前調試好應急通訊設備,在遭遇到侵犯時及時進行應急通訊并打開錄音功能。如果不幸被侵犯,應當第一時間報警,留存相關的證據指控違法犯罪嫌疑人。
北京尋實相律師事務所田苗律師認為,在發生事件之后,我們必須保持冷靜,避免激怒施暴者,以免加劇事態的惡化。如果周邊有人或者途經的人員可以呼救,那么尋找合適的機會呼救。
如在該事件中,有目擊者出現時,女生可以直接錄像,積極與現場人員和馬夫進行對話交涉,逐條引導馬夫對剛才從事的行為進行回憶。目擊證人也可以就他剛才所看到的事實進行陳述。所獲取信息越多越有利于當事人,這種事后的對話和交涉可以作為有利的證據。
你對「戶外性騷擾」事件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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