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28 日,宋先生致電河南鄭州管城回族區商務局,就十月份舉報、投訴河南思皓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沒有江汽集團汽車銷售授權一事,請求管城區商務局給予書面回復調查結果。然而,管城區商務局的馬姓和徐姓工作人員卻一致推諉扯皮,拒絕為宋先生提供書面回復。
宋先生表示,電話聯系商務部相關工作人員后,被明確告知管城區商務局必須給投訴舉報人書面回復。但當宋先生向管城區商務局徐姓工作人員傳達這一要求時,該工作人員卻回應稱:既然商務部讓要回復,那就讓宋先生拿出商務部的書面回復。宋先生隨即表示可以讓其與商務部求證自己所說的真實性,并向管城區商務局人員提供了商務部以 010 開頭的電話。然而,徐姓工作人員再次表示,可以給宋先生看調查結果,但就是不能給予書面回復,理由是商務局沒有給投訴、舉報人書面回復的先例。
據悉,宋先生于今年 9 月份反映河南思皓汽車銷售未獲得江淮集團授權一事,先后舉報至管城區市場監管局、鄭州市人民政府 “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部門,但始終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只得到市場監管與商務部門的相互推諉。就連宋先生請求管城區商務部門出具一份書面回復材料的訴求,也始終未能如愿。據宋先生介紹,他于 11 月 22 日將訴求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至商務部和頂端新聞的“@領導反映”板塊。11 月 27 日,商務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員電話回復宋先生,在了解到宋先生請求管城區商務局給予書面回復的訴求后,當即表示向管城商務局索要即可。然而,發至頂端新聞的“@領導留言”目前還未得到任何回復結果。
編后語
在這起事件中,管城區商務局工作人員的推諉行為令人失望。消費者依法享有知情權,有權要求相關部門對投訴舉報給出書面回復。商務部已明確表示管城區商務局應給予書面回復,但其工作人員卻以無先例為由拒絕,這是對自身職責的漠視和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侵犯。
政府部門應當依法行政,積極作為,而不是相互推諉。對于消費者的合理訴求,應及時、公正地處理。這種推諉扯皮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削弱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相關法律法規旨在保障公民權利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政府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履行職責。這也提醒我們,要加強對政府部門執法行為的監督,建立健全投訴處理機制,確保公民的合法訴求能夠得到有效解決,推動政府部門提高服務質量和執法水平。
責編:宋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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