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都看到立陶宛外交部發表的聲明了吧?他們說中國駐立代辦處的三名外交人員,因違反維了也納公約及立陶宛國內法律,被立陶宛列為了“不受歡迎的人”,并要求在一周之內要離境。從這份聲明中給人的第一感覺就是,“癩蛤蟆不咬人,但膈應人”!
實際上我國外交官在全球任何一個國家,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更不會觸犯當地的法律法規。立陶宛現在整這么一出,個人認為主要原因就是兩國關系因臺海問題長期惡化,而現在立陶宛想借著“灣灣”的問題得到更多好處,甚至還想敲我們一筆,只不過被拒絕之后惱羞成怒,才做出了如此下策。不過這里想問問立陶宛,你確定要讓我們走嗎?
記得還在11月初的時候,立陶宛換屆后新任總理帕盧茨卡斯還表示支持改善對華關系,這明顯是在釋放對中國的善意,還說他們當初同意灣灣設立代表處是一個重大的外交錯,所以還是希望啊中立雙方能恢復正常的外交關系。
可誰曾想立陶宛總統瑙塞達在這一邊卻唱起了“紅臉”,人家的解釋是恢復關系可以,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立陶宛放棄和灣灣當局的關系。隨后又有一群反對黨也站了出來,大概意思說和中國友那是可以的,但不能向中國下跪!
所在現在立陶宛玩這么一招,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1、因為在灣灣問題上立陶宛我們給制裁過,雖然他們想修復關系,但也想拿灣灣問題說事。想讓我們斷絕關系也行,但必須給我點好處。
2、美國大選后,對俄羅斯的態度上有了一些變化,這種情況對立陶宛來說很可能是一種威脅,所以立陶宛想通過這件事提醒一下美國,告訴他們你可不能把我賣了……
3、想要堅定美國立場,在國內就必須煽動一些這種情緒,俗話說兩國交戰還不斬來使呢,現在直接驅逐外交官,就已經帶有很強的敵對的色彩,不排除雙方以后有“斷交”的可能。
其實對于立陶宛的做法,我們真沒必要太放在心上,這種需要抱著霸權才能夠茍且生存下去的小國,犯不上我們浪費太多資源去反制它,但如果他們真已下定決心,我們也不妨給他們上一上強度,讓他們認清楚誰才讓真正的“大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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