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蜊,是一種常見且親民(價格相對低)的小海鮮。對于這種小海鮮,人們一般是食其肉而棄其殼。但實際上,蛤蜊除了肉質鮮美之外,其外殼經過特殊處理之后,也具有一定的價值。
這種特殊處理,簡而言之,就是將蛤殼制成粉末。如此加工之后的產物,正式名稱即為“蛤粉”。
蛤粉的價值,主要在于可以入藥(中藥)。對此,《本草易讀》記載道:“蛤粉者,海中諸蛤之粉,以別江湖之蛤粉、蚌粉(但能清熱利濕而已),咸,冷,無毒,治同牡蠣。”也就是說,在古人眼中,蛤粉的功效與牡蠣相仿。
而明代藥學大家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也專門記載了一條名為“海蛤丸”的藥方,可以治療“腹水腫肛,四肢枯瘦”之癥。藥方的具體搭配是:“用海蛤 (煅成粉)、防己各七錢半,葶藶、赤茯苓、桑白皮各一兩,陳桔皮、隨李仁各半兩,共研為末,加蜜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五十丸,米湯送下。一天服二次。此方名海蛤丸。”
而除了入藥之外,蛤粉還可以作為國畫中的顏料使用,在此場景下,其又有“蛤絲”之稱。
由于蛤粉有諸多用途,在古代,朝廷也會向那些產蛤的州縣攤派上交蛤粉的任務。以膠東半島的寧海州(牟平)為例,當地在明代就需按年上交一定數量的蛤粉。
此事在嘉靖版《寧海州志?民賦》中有明確記載,稱“寧海州……歲辦……蛤粉七斤四兩。”
“七斤四兩”看似不多,但考慮到制作蛤粉需要大火煅燒(有點類似燒石灰),要如數上交,也并不輕快。從理論上推測,這項任務應是由牟平沿海居民承擔,具體是何村負責,則暫時不詳。
值得一提的是,在牟平沿海,有個村莊的名字就與蛤蜊直接相關,那就是大窯街道的“蛤堆后”村。根據地名資料的記載,明代曲姓先民由黃縣白(北)馬村遷此定居,因地處一蛤殼堆北,就將村莊命名為“蛤堆后”。至于這里的蛤殼是否是用來煅燒蛤粉,則有待進一步考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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