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吳柳芳到劉湘以及秦雪,越來越多的人發現,原來竟有這么多女運動員當了“網紅”。
隨之而來的,還有她們“擦邊”的問題。
以至于遭到一些人怒批,覺得這是給運動員“丟臉”,運動員就應該“正能量”等等。
其實,當運動員是一種生活,當“網紅”何嘗不是一種“生活”?
給一個人貼上標簽或定義,無異于給她們套上了人為的枷鎖,也對她們是一種不公。
為什么忽然有這么多美女運動員當上了“網紅”呢?
這才是一個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
“網紅”的出現是時代使然,就像我們身邊有很多人跑滴滴和當外賣員一樣。
社會發展到今天,很多工作被淘汰,隨之也出現了很多新的工作。
如果“網紅”或網絡主播是新工種,也是國家準許的,那么這份工作就沒問題。
任何工作,只要是正當職業,只要是靠自己能力吃飯,都沒問題,也不存在什么貴賤之分。
實際上,某些人吐槽當“網紅”丟人,還是將網絡主播視為了“另類”,骨子里有瞧不起的意思。
這本身就存在一定問題。
還是沒有走出封建社會的思想桎梏中,這才是最為悲哀的。
而某些人恰恰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實在應該將其丟到故紙堆中去,讓他們生活在封建時代。
戴著有色眼鏡看人,歧視他人的行為都會遭到唾棄。
而備受指責的吳柳芳等人,主要是有人覺得她們疑似“擦邊”。
“擦邊”這個詞,指的是某些人穿著暴露,行為挑逗吸引眼球的低俗行為。
對于“擦邊”這個問題,羅翔老師曾說過一段話。
就是說首先要對“擦邊”進行定義,如果涉嫌違法也必須要給出一個明確的標準,不能模糊不清。
如今的情況是,你認為“擦邊”,某些人卻不認為“擦邊”。
而你覺得被“冒犯”了,原來是你內心就不干凈,由于無法拒絕誘惑,于是就惱羞成怒,將自己的責任推到他人頭上。
這種人,是最為卑鄙的人。
面對“擦邊”問題,由于當下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判斷,可能就需要交給全社會來討論了。
況且,只要不違法,依然僅限于道德范圍內進行討論。
要是依照某些人的說法,估計德云社應該被關閉幾百回了。
你喝咖啡,就不準許他人吃大蒜?
自然不能這樣。
社會是多元化的,既有陽春白雪,也就有下里巴人。
你不能以自己的某種標準來要求他人。
而越來越多的運動員當網絡主播,只能說這份工作比某些工作要更加“理想”。
以吳柳芳來說,曾經也當過老師,但遭到了欠薪等不公對待,以至于不得不當網絡主播。
這是一種無奈的選擇。
就像過去有一位知名運動員當搓澡工一樣,運動員退役后也要生存,也需要有一份工作。
誰不想要一份所謂“體面”的工作呢?
但并不是每個運動員退役后都能獲得。
畢竟,運動員有那么多,奧運冠軍還是極少數。
因此,越來越多的運動員當網絡主播同樣是為了生存,為了自己能過上體面點的生活。
過去的榮譽屬于過去,卻不是枷鎖。
也不能成為套在運動員身上讓他們無法掙脫的枷鎖。
否則,請給他們一個所謂體面的工作,要不還是請閉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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