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喜愛的作家中,與我氣質最投機的是塞林格。寫《麥田里的守望者》的那個。
塞林格盛名之下,頓時受不了美國媒體的紛擾,賺了點錢,就蓋個小屋?!霸诶锩娑韧暧嗌?。不再和任何人進行愚蠢的交談?!?/p>
不是說這人有多傲,多么不接地氣。而是純粹不知道該怎么跟眾人去打交道。我很能理解他的感受。
我每次在酒局或者開會的時候,就會不知所措,感到此時此刻不是自己的狀態,總有點戴著面具的剝離感。
尤其是當我在認真生活,認真思考久了,這種傾向就會更加的明顯。只有自己獨處的時候,我整個狀態才是最放松的,在這個時候,才有可能進行任何真正的工作。
這一類的作家,在美國還有很多,他們遠離社群,離群索居,成為一個孤島。
盡管也有另外一種藝術家性格讓我羨慕,他們是酒吧型的作家,需要在人群里面泡著,跟眾人打成一片。像是海明威,馬爾克斯就是這一派。但是這個東西是性格,學是學不來的。
總體而言,你是什么樣的人,你就能夠駕馭什么樣的風格。風格與人格是一致的,所以不可能模仿。我不認為,一個人只憑借技巧,就可以模仿另外一個人的精神面貌。
說來精神這東西,很像在一個安靜的角落慢慢孵化一個蛋,孵化成什么樣的,有時候就連自己也不知道??赡芎艹?,可能孵出來的東西會大鬧天宮,也可能就是平凡無奇的一個東西,但是必須要孵化,必須要自己去孵化。
有時候生命的真義,可能就是這樣一個東西。必須給自己足夠的耐心,一點點的感受到世界給你帶來的感受。這些感受沒有辦法跟旁人用三兩句話講出來,所以只能用寫作,或者音樂等載體來呈現出來。
我到現在為止,還沒有辦法像是一些人可以做到的,去一些地方去采風,打聽一些故事,就把它們記錄下來,像是游俠一樣的寫作??赡芪沂冀K覺得,這件事有點貪多嚼不爛,沒有辦法把它們內化成為我自己的經驗。
所以經常也會有一些讀者約我去喝酒,但是我總是推脫再三,或是口頭答應了,卻絕不行動。因為總感覺,見了面之后,會沒什么話題。我捫心自問,我的文字對于我的思想的呈現肯定更加準確,所以只需要看我寫的東西就行了。
有了這樣的心態,那些經常在評論區私信罵我的,我也逐漸不以為意起來。因為我壓根從寫作的那一刻,就不尋求絕大多數的理解。盡管得到互聯網的絕大多數人的認同,會有更多的流量,會有潑天的富貴。但是一旦我這么開始做了,我也將失去我自己,我將失去寫作的興趣,那么也就沒有必要再寫了。
我一直覺得,每一個個體的生命經驗是值得去記述的。有些人適合日記,像是我這種的,在互聯網平臺公開發表出來,也沒什么問題。因為我不在意,我很早就打開了關于個體私密與公共表達的一扇大門,目前來看,適應的還不錯。
我不會強迫自己去寫作,更不會堅持寫作,因為我從來沒有把寫作當成是一個活,它就是我目前為止唯一想要去干的事情,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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