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了關于新都區龍橋鎮長寧竹海罐頭食品廠的處罰信息,處罰原因是該企業生產的泡椒野菜被檢測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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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質量報通過大數據監測,發現新都區龍橋鎮長寧竹海罐頭食品廠曾出現多次不合格的情況,不合格原因均是二氧化硫殘留量超出國家標準。
2019年4月25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9年第17號),標稱由新都區龍橋鎮長寧竹海罐頭食品廠生產的“泡椒山野菜(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3g/kg,標準規定不大于0.1 g/kg。
2019年5月16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9年第19號),標稱由新都區龍橋鎮長寧竹海罐頭食品廠生產的“泡山椒筍(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33 g/kg,標準規定不大于0.1 g/kg。
2019年7月11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其中標稱由新都區龍橋鎮長寧竹海罐頭食品廠生產的“老壇泡筍尖(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7 g/kg,標準規定不大于0.1 g/kg。
2024年7月1日,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谷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移送的《檢驗報告》(編號:SP2024050917)。報告內容顯示,當事人生產的泡椒野菜(2024-1-15)產品“經抽樣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024年11月15日,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相關規定,對新都區龍橋鎮長寧竹海罐頭食品廠給予罰款9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二氧化硫是國內外允許使用的一種食品添加劑,用于食品加工處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二氧化硫超標的原因或在于企業未按規定計量,或未按照正確方法使用等。過量食用二氧化硫超標的食品,或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消費質量報輿情監測中心)
來源:消費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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