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名女子寧愿拋去自身的清白,在大庭廣眾下曝光別人長期性騷擾自己時,可見這名女子有多么的憤怒和無奈,能將一名軍嫂逼到這種地步,對方到底做了什么?
近日,一女子拿喇叭、手持舉報橫幅的照片在網上迅速傳播,并引起了網友的廣大熱議。根據照片上看到,舉報橫幅上寫著“撫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處長米某龍,身為國家公職人員長期對我進行性騷擾,對我的家庭、生活,心里上造成嚴重的影響,懇請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領導嚴肅處理”。通過這些信息可以判斷出,該女子當時就在撫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樓前。
那么事實真如女子所說,是一名局副處長期對其進行了騷擾,還是兩人因為發生矛盾,女子故意還毀壞這名副處的名聲呢?
為此有記者特意在撫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官網查了一下,發現市局領導中并沒有一名叫米某龍副處級干部,反而在行政執法人員名冊中看到了一個名字,最終確定該男子的身份是該局執法隊的一名工作人員。
可實際上這名男子的身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名女子的身份。根據越牛新聞的報道,該女子是一名軍嫂,如果事情屬實,那就不只是單純的騷擾問題了,而是破壞軍婚,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前不久,作者就發表過一篇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了一名涉嫌破壞軍婚嫌疑人的文章,羅某在明知道對方是軍嫂的情況下,仍女女方發展為情人關系,后來被軍嫂丈夫發現報警抓捕,最終被法院刑拘,沒想到事發不久后,撫順又上演了同樣的戲碼。
這里再次強調一下,根據我國刑法的第二百五十九條,在知曉對方現役軍人的配偶并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知道從什么起,一些人開始打起了軍嫂的主意,人民子弟兵在前線保家衛國,可你們卻在后方”偷家”?破壞人家的家庭,這究竟有何居心?作為一名執法人員,連最基本的道德意識、法律意識都沒有?連做人最基本的底線都沒有嗎?
如今女方已經找上門了,如果在明知女方是軍嫂的情況下仍然一直騷擾,到時候無論你是副處還是普通員工,迎接你的都將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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