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越城區“共同富裕安居工程”啟動后,《紹興濱海新區共同富裕安居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也來了,目前已印發實施。
濱海新區共同富裕安居工程將通過支持困難家庭解決住房問題,實現新區困難戶住有所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共同富裕成效的重要舉措。
那么,“方案”具體是怎樣的?我們往下看。
(一)申購對象
經民政部門核定的社會救助住房困難家庭,即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難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住房困難家庭。
(二)戶籍要求
原則上屬于瀝海街道及江濱片區、斗門街道、馬山街道、孫端街道。
(三)補貼標準
1.方案明確住房困難家庭購房補貼金額,為房屋網簽價格的25%(不包括精裝修部分,且計算基數最高不超過房屋備案價的8折),但不得直接抵扣首付款。
2.房源面積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實際購房超過110㎡的超面積部分不予補貼。
(四)購買方式
除完全申購外,濱海新區同樣有“租購并舉方式”。
選擇租購并舉方式的,購房家庭補貼金額按首次申購的份額按比例計算。
購房家庭后續5年內增購的,可享受剩余比例份額的補貼,超過5年增購的,后續增購部分不再享受補貼。(詳詢屬地街道)
(五)所需資料
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屬地鎮街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書面材料(詳詢屬地街道):
1.戶籍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明
2.收入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濱海新區共同富裕安居工程購房申請表等
(六)操作流程
1.申請人將相應資料提交至屬地街道并填寫申請表,申請購房補貼。
2.屬地街道收到申請人申請材料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提供的家庭人口情況、收入情況、住房狀況、婚姻狀況等材料的初審,提出初審意見。
3.初審合格后,屬地街道在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人材料同時送達濱海新區社會工作局、人才工作局和規劃建設局。
4.屬地街道根據濱海新區各部門反饋的結果,在5日內對申請家庭是否符合申請條件進行審核。
5.對符合條件的,將審核結果向社會進行公開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準購對象。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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