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潛意識里認為,寫成書的就是真理了。
——坤鵬論
第十一卷第三章(1)
這一章是關于第四卷的第一、二章中討論的問題,特別是哲學研究的對象問題。
原文:
因為哲學專在一般實是上求是,重于通則,略于偏別之處,
而“實是”既具多義,凡其取義不同時,就不得由同一學術為之研究(字同義異之詞項便應分隸于不同科屬);
解釋:
因為哲學是專門從普遍的實是(存在)上求其是,側重于通用規則,忽略那些偏頗、個別之處,
第四卷第一章關于哲學研究的對象的定義是:哲學研究的對象是實是求是。
這里亞里士多德更加明顯地指出:對于普遍的實是求其是,而不只是關于實是的一部分。
但“實是”具備多層含義,只要名稱相同而含義不同,那么就不能包含在同一門科學之中來作研究(字相同義不同的詞更應該是分屬不同的種);
原文:
但,此字如畢竟具有某些通義,
則“實是”還應歸之于一門學術。
解釋:
但是,這字如果至少是具備了某些通用的意義,
那么,“實是”還是應該歸屬于一門科學。
原文:
詞類如“醫療的”與“健康的”就如上述,各有多種含義〈而各歸于一門學術〉。
解釋:
這里所說的意思,正如同“醫療的”和“健康的”這類就是符合上述的一些詞,它們各是具備了多層含義(從而各歸于一門科學)。
原文:
詞類之運用必相應于其所關涉者,其一涉于醫療,另一涉于健康,其它則涉于所相關之其它事物,而各求其相符契。
解釋:
每一個詞之所以具有如此意義,其應用必是歸屬于和它相應的,有的由于可以歸為醫療,有的可以歸于健康,有的歸于其他什么,但每種意義都與同一事物相關。
原文:
或謂一刀曰醫療器具,
或謂一課程曰醫療課程,
前者致實用,后者為學術,
而所關涉者則同為醫療。
解釋:
或者說一把刀是醫療工具,
或者說一個課程是醫療課程,
前者實用,后者科學,
而所關乎者都是醫療。
原文:
稱為“健康”的事物亦相似,
其一則可為健康之表征,
另一則可資以致人于健康。
它例類此。
解釋:
稱為“健康”的事物也相似,
或者可以是健康的表象,
或者是由于可以致人于健康。
其他事例類似于此。
原文:
“現是”各物之所以稱“是”者略同于此;
其所稱之“是”或為實是之演變,或其常態,或其暫態,或其運動,或其它類于此者。
解釋:
“現是”各物之所以稱“是”者,和這個略為相同;
所稱為“是”,或者為實是的演變,或者為實是的常態,或者為實是的一時之態,或者為實是的運動,或者為實是的其他類似于此的。
原文:
每一現存事物均可以某一單純之通義為比照,
每一對反亦可以其實是之基本對反與基本差異為比照,
無論此基本差異為“眾與單”,或“相似與不相似”,或其它類于此者;
這些,我們曾已討論過了,茲不具詳。
解釋:
每一個現存的事物都可以用某一個單純的通用義來進行對比,
每一個對立的事物也可以用其實是的基本對立與基本差異來進行對比,
不管這基本的差異是“眾多或是單一”,或是“相似和不相似”,或是其他的類似于此的;
這些,我們曾經討論過了,在此就不再贅述了。
原文:
這現存事物,其比照為擬之于“實是”或擬之于“元一”,則并無分別。
解釋:
這現存的事物,這對比或是比擬于“實是”或是比擬于“元一”,并無分別。
換言之,現存的事物不論歸于“實是”,還是歸于“元一”,都無區別。
原文:
因為,即便兩者并不相同,至少它們是可轉換的;
因為凡是“一”的事物輒有其所“是”,
而凡為“是”的每亦成“一”。
解釋:
因為就算二者不相同,而是相異的,它們也可以互換;
因為凡是“一”的事物就有其所“是”,
而凡為“是”的各必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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