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西北小城寧夏固原出了一則驚動全國的熱門新聞,簡單來說,就是派出所工作人員當街打了一名小學生,記錄完整過程的視頻被傳到網上后,很快便引發輿論的軒然大波。乍看之下,這是一件令人義憤填膺的公職人員敗德事件,可隨之而來的劇情大反轉,才讓人真正思考,正義到底應該是個什么樣子?
該事件,起初登上熱搜的本來樣子,是“派出所工作人員毆打小學生”。毋庸置疑,這個標題會讓不少人秒做道德判斷。于是,很快形成了批判涉事警員的輿論——頂著公平正義的身份以大欺小,屬于“罪加一等”。當地警方為回應輿論關切,很快便發布了一則《警情通報》,詳細描述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原來,被警員毆打的小學生馬某某并不冤枉,雖然僅僅六年級年紀,卻已是“惡行累累”,屢屢霸凌同校年紀更小的兩個三年級學生。被霸凌孩子的家長無奈報警處理,結果,在警員處理此事時,馬某某頗為隨性的離開了現場。于是,在警方人員找回馬某某的時候,發生了被傳上網絡的毆打事件。
于是,輿論的風向陡然被一舉扭轉,只因決定事件定性的關鍵詞,已從偏聽則暗的“以大欺小”、“警察打人”,轉變為萬夫所指的“校園霸凌”“未成年人犯罪”。在自媒體興起之后,人們開始不斷刷新“兼聽則明,偏聽則暗”這句話的含金量。只因為,一件火爆全網的新聞事件,往往要經過幾次三番的翻轉再翻轉,真相才能在最后一刻水落石出,如果站隊早了,很可能會淪為遭人利用的輿論工具。
在這次的事件里,最先在網絡上指責涉事警員的人里,已經有人開始道歉了。由于近年來,屢有未成年人在犯下轟動全國惡性案件后,卻因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而得以逃脫法律的嚴懲,讓輿論形成了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應激反應。在此背景加持下,“以大欺小”、“警察打人”不僅不再被一邊倒地視為過錯,甚至還被不少人視為光芒萬丈的“正道的光”。于是,該事件的最新后續就又衍生出一個新鮮詞條——多地網友給毆打小學生副所長寄錦旗。
在這個事件里,持續關注事件的網友們,無論是起初指責涉事民警的,還是后面寄錦旗聲援涉事警員的,大概在當時都會認為自己在做維護正義的事。其實,這也暴露了一個點,便是輿論對于社會正義的評判,具有極強的主觀性,甚至無需實事求是地抽絲剝繭還原事情真相,就能全憑眼看耳聽的主觀感覺直接下結論。所以,很多時候,輿情很像棵墻頭草,會隨著更多新聞信息的不斷曝光而不斷翻轉。但決定社會正義與否的真相只有一個,顯然,如果放任輿論的力量自行“捍衛”正義,那么扛著“正義”旗號的力量必然泛濫失控,誰人還記得被網暴后以死明志的劉學周?
但是,輿情也確確實實是民意的一種表達,尤其圍繞社會正義持續發聲的輿論聲音,更是需要得到重點關注。就比如,最近幾年,屢有犯下惡性罪行的未成年人,因受年齡庇護而逃脫法律嚴懲,每次事情曝光,都會導致輿論一片嘩然,收緊對未成年人的寬容、加大懲處的意見的輿論聲音持續不斷。
其實,大家并不是在質疑《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的初衷,只不過,法律的制定都有鮮明的時代背景。畢竟,今日不同往日,在如今這個互聯網信息爆炸的時代,很多犯罪的未成年人屬于知法犯法,有意趁著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去鉆法律關于的漏洞干票大的,這種錯誤行為甚至還會形成一種錯誤示范效應。匯總為支持嚴懲未成年人犯罪輿論聲音,其實來自于敏銳認識到青少年變化的千千萬萬成年人,法律的條文未必是一成不變的,但法律捍衛社會正義的意義卻應該一成不變。當社會的現實發生轉變的時候,法律確實也應該多多聽取并回應輿論的訴求,適時做好與時俱進的轉變,才能持之以恒地捍衛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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