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前,入行時有人告誡我,律師案源為王,不是那么好做的。要經常喝酒應酬才會有源源不斷的案子。
前半句我不以為然,后半句信以為真。
相信不少行外朋友也是這樣認為的。
多年以后的今天,我經歷了,實踐過了,得出了一些結論。
在此疊個甲,哲學告訴我們,實踐得出的不一定是真理,也有可能是歪理,對于我的觀點,諸君辯證看待。
前半句真是對的,然而當時我初聞不知話中意,初生牛犢不怕虎,和絕大多數的人一樣,幻想著三年入行,五年案源穩定,八年組建團隊,從此走上人生巔峰,現在看來,當時自己還太年輕。
自媒體還不算發達的過去,法律行業紅利猶在,大批前輩的發展路徑的確如此。
然事物是在不斷運動變化的,面對經濟形勢全方位疲軟的現狀,這個發展路徑已經不適宜大多數人,各個地方律協的調查數據顯示,年輕律師的生活水平不容樂觀,大量律師的收入水平只能談溫飽。
溫飽是什么水平呢?有房租著,錢夠吃飯,月光。這就是大多數年輕律師的現狀。
案源就是持續發展下去的希望,授薪律師沒有案源尚能溫飽,獨立律師沒有案源,每月固定的社保費、卡座等管理費,吃飯租房又將如何?
大家可能以為,只要手持一本律師證,告訴別人自己是律師,案源它就自然而然的來了,曾經我也是這樣認為。
很遺憾,那是80后以前的時代,那時的律師真正算鳳毛麟角,一個市級地區可能只有幾百個律師,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好時代。
今天,律師的數量最起碼要翻10-20倍。
有律師證沒用,那只是個敲門磚而已,代表有進門的資格,能不能上桌吃飯,是去大人那桌還是去小孩那桌,絕非一日之功。
歷練個幾年,才能深刻理解案源為王的含義。
案源為王的背后涉及到一個核心問題,案源怎么來?
最起碼喝酒應酬不是一個好方法。
首先,喝酒的危害性很大,這個不用多說。
其次,喝酒是社交的一種手段,只是讓大家認識了你,但并不代表信任你。
既然都是社交的一種手段,何不選擇更健康的方式。
比如利用自己的愛好,喜歡跑步可以認識些跑友,喜歡讀書可以參加讀書會。
社交的方式千千萬,喝酒是其中最笨的方式。
這個話題還有延伸的空間。
只讓大家認識你還不夠,你有沒有足夠吸引人的能力和標簽呢?
這又涉及到能力品牌的打造。
這里主要說說我自己吧,我深知自己能力精力有限,因此并不貪大求全,絕不做萬金油律師,可能有朋友不清楚萬金油律師的含義,我稍微啰嗦下。
萬金油和街邊診所醫生一樣,啥病都能治,而專業化律師有點像醫院內部的科室醫生,專注某個方面的研究。
我目前也在走專業化,幸運的是,走得還不錯,有一定量的案件支撐我發展下去,沒有案源談不上專業化。
專業化的標簽確定以后,采取一定的措施,自然可以吸引到相對應的客戶群體,這是明確客戶群體的好處。
刑事案源的客戶群體除了案件當事人以外,還可以是同行,在我這里同行不是冤家,而是合作者。
當然了,專業化不是空中樓閣,不是我想即我在的唯心主義,專業化的基礎主要有兩個方面,第一是專業化對應的經驗能力,第二是對應的案源。
僅有案源而沒有對應的能力,案子你談不下來,有經驗能力,慢慢來會有案源。
啰嗦的差不多了,該點題了。
專業化的核心是經驗和能力。同理,萬金油也是一樣,案源到委托之間有一個過程,沒有相應的能力無法轉化。
這里我舉個例子,咨詢我的不少人并非我社交認識,純粹的陌生客戶,他們有不少的律師朋友,咨詢了我后,委托我的也不少。
論關系,更應該委托自己的律師朋友啊,然而并沒有,這就是對應的經驗能力差異問題。
社交和學習積累是兩條腿,必須兩條腿走路發展,過度強調專業化忽視社交不行,反之亦然。
上面我說了,這個感受不一定是真理,謹慎參考。
專業能力只是眾多形成委托的因素之一,很多時候,案源的委托非常復雜,有人需要關系,有人需要情緒價值,有人偏重感覺。
舉個例子,銀行的案件,不一定和專業化沾邊,認識某位領導也許比你熟讀法律更有用。
在吃資源的案源開拓上,技術不是重點。很多時候,你得有能力區分開哪些吃資源哪些吃技術。選擇合適自己的賽道,選擇合適的戰術。
大概就是這些,回聊。
律所合伙人,司法部死刑復核援助律師,貴州省律師協會涉訪涉訴委員會委員,貴陽市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辦有無罪緩刑不起訴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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