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看到有不止一個大V提到數據稅,但無一例外地解釋為企業使用數據要繳納貨幣稅金,這就讓人詫異了,大V們是真的不懂,還是故意不懂,目前不得而知,但奇怪的是,我在某大V講數據稅作品下留言,說數據稅不是企業向稅務部門繳納稅金,這個留言,被屏蔽了,我用小號看不到,這就很耐人尋味了。
這位大V是我很認同的財經金融類博主,而且他并沒有說不是繳納數據,所以,我認為他不可能不懂數據稅的真正意思,同時,我的留言是針對下面留言,竟然被屏蔽,也不知道是他本人意思,還是工作人員為之,或是系統在屏蔽,總之,很有意思。
所以,我今天就簡單介紹一下數據稅這個概念,畢竟,曾經遇到其他大V在群聊天時理解為數據稅是讓互聯網企業交錢。
01.數據稅概念的提出以及真正意思
數據稅這個概念,是由維克托·舍恩伯格和托馬斯·拉姆什合著的《大數據時代資本主義的重塑》一書中提出的。
這本書是2018年2月出版的,至今我沒找到中文譯本。
沒錯,就是那本《大數據時代》一書的作者所寫,也可以說是《大數據時代2》。
書中作者提出,金融資本將被數據資本所取代 ,在大數據的時代,資本、財富將不再以金錢為主要形式,而是體現為數據。此外,相比于自然資源,數據資源可以反復利用,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未來,數據應從收集層轉向使用層,那么如何使用數據? 數據,將發揮今天金錢才有的支付功能,也就是說,未來,支付數據就能購買商品(此前,就有互聯網公司老大說,中國人愿意用隱私交換便捷性,因此遭炮轟,其實這是不能說的秘密,既然很多人愿意交換,真不如直接把數據商品化)。
而同時,企業也不用像現在這樣靠上繳金錢納稅,而是上繳數據來支付稅金。 尤其是數據獲取最為便利的大互聯網公司,用戶是行為數據,他們很輕松就能獲取,目前只是差在能不能商用,法律是不允許,也不能擋住偷偷用,偷偷交換,比如,我這里輸入溫泉,一會兒就會被推送北京溫泉好去處的信息,這說明他們幾家早就偷偷互換數據了。
02.數據稅怎么收?
其實很簡單,就是國家大數據局負責收,不是稅務部門收,你們這些大V還認為上互聯網企業使用數據就去稅務局用金錢繳納稅金嗎?
根據《大數據時代資本主義的重塑》一書的描述,當前數據資本的現狀是被少數公司壟斷,會有聽命于商業老大哥的獨裁統治的風險, 容易造成系統性風險,一旦有居心不良的人在其中動手腳,整個數據市場都會陷入癱瘓。
因此,提出的對策是 數據雙向分享機制—— 數據稅,目的就是 讓政府可以據此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 打破少數公司對數據市場的壟斷,不至于出現一家獨大的局面,或者幾家大公司私相授受,共同聯手壟斷市場,讓后來者公司沒有任何發展機會。
這個話題不想展開,幾個壟斷型公司把持整個商業命脈,對大多數普通人不是好事,他們沒有管理社會和公共秩序的權利和義務,這個權利和義務,是民眾共同賦予一個政府來實施的,當然,政府權利也要關進籠子里,否則權利過大也不利于民眾。所以,強國和富民間會一直有此消彼長的博弈過程,但哪方的權利都不應過大。
03.數據稅時代的應對策略
國家成立大數據局,就是很明顯的信號,數據稅,可能要從幾個巨鱷公司開始征收了,巨鱷公司,終于可以把數據拿到明面上來交易了,積極方面看,這是好事,消極方面看,可能沒有他們私下互換數據來錢快,畢竟,有了一個政府機構幫著他們散發數據分給小企業用。
在大數據時代,公司如何利建立高效的人才市場——“公司+市場”模式用數據等手段來輔助自己做出更好的決策?
作者提出了兩個方式,第一是建立決策輔助機制——“機器+公司”模式,讓機器輔助公司進行決策,可以很大程度削弱人在做決策時的偏見。第二是建立高效的人才市場——“公司+市場”模式,讓人才流通、共享、可交易。
至于個人,作者認為,在大數據時代這一去金錢化的資本主義社會中的人, 工作崗位會銳減,失業率會上升,但 人的智慧、想象力,以及溝通能力是機械化的事物無法取代。
雖然作者提出這些設想,有些以數據為中心了,但得出的結論和大多數未來預測是想通的。
比如,當數據不能成為一個互聯網公司的核心價值,那么,人才確實就可以成為核心競爭力,而人才的可交易性,就可以轉變為公司的重要資產,這樣對人才個體也是更有力,有創造力的就發揮自己創造力,有情商的就利用自己的溝通能力,每個人慢慢都會找到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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