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上虞最新拆遷政策出爐!
近日,上虞區官網發布《房屋征收產權調換市場化安置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也就是拆遷房票政策。
對比上虞拆遷房票初版政策,這次出現多個新變化:
1.本辦法適用于上虞區行政區域范圍內2025年1月1日起啟動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項目。
明確從2025年1月1日起,說明是在為明年的拆遷征收做準備。
也意味著今年還剩1個多月,上虞大概率是不會再有拆遷了。
2.被征收人憑《商品房安置購房證明》可在上虞區行政區域范圍內所有已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現售備案證的樓盤中購置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下同)。
在之前的房票政策中,明確要購置“一手商品住宅”,也就是說非住宅,比如商鋪、公寓等都不能用拆遷房票。
而這次非住宅也已經可以使用,拆遷房票的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
不過需要提到的是,這次也明確是“購置新建商品房”,意味著拆遷房票只能買新房,不能買二手房。
3.《商品房安置購房證明》的使用期限,原則為征收公告明確的搬遷騰空截止日起十二個月內。
原本使用期限是6個月,如果要延期需要申請,延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這次直接明確12個月內都可以使用,延長了拆遷房票的使用期限。
4.被征收人在搬遷騰空截止日起6個月內憑《商品房安置購房證明》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款(不含裝修、附屬物及各項補貼,下同)的35%給予補貼;超過6個月,在12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款的30%給予補貼。
上虞的拆遷房票,包含了被征收房屋的貨幣補償款、貨幣補貼(含貨幣化獎勵)及一手房購房補貼,原本是沒有額外獎勵的。
現在,即便除去貨幣補貼(住宅10%)、一手房購房補貼(10%),也仍有10%-15%的額外房票補貼了。
這無疑將提高上虞拆遷房票的使用率,提高拆遷去庫存的效率,促進上虞樓市的活力。
5.上述所購新建商品房房屋價值是指商品房銷售合同載明的購房金額,原則上一房一車位或車庫,具體以開具發票為準。
原本在計算購買新建商品住宅房款中,有標明“不含附房及車位、車庫等款項”,也就是拆遷戶如果想買車位車庫,需要另外自己掏錢。
而現在房屋價值中包含了“原則上一房一車位或車庫”,意味著,現在車位或車庫也可以算在拆遷房票里了,拆遷戶選擇房票,買房的成本進一步降低。
6.《商品房安置購房證明》允許被征收人分割轉讓,并辦理轉讓公證手續。單次分割轉讓金額不少于50萬元整,受讓人原則上享有本實施辦法被征收房屋產權人的權利。
這是本次上虞拆遷房票新政,推出的全新政策。
拆遷戶想享受房票補貼但又不想買房,或者房票買房以后剩余50萬元以上,那就可以分割出售。
這部分出售的房票也是能享受補貼的,這就意味著拆遷戶和房票受讓人都能有實惠。
舉例來說,現在有個拆遷戶買完房子,還多出50萬房票。如果純拿貨幣,算上補貼只能拿到55萬元。
如果選擇轉讓,這張房票就值67.5萬元。拆遷戶可以稍微便宜一點,比如60萬元轉讓,這樣能比單純貨幣補貼多拿5萬元。
而受讓人用60萬元買下這張房票,可以抵67.5萬元的房款,相當于買房便宜了7.5萬元。
這一舉措,無疑也更有利于讓更多拆遷戶選擇房票,并提高房票的使用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中并沒有提及“房票能夠分割轉讓多少次”,那是不是可以分割多次、轉讓給多人?這還有待更多政策細節補充。
上虞樓市本就比較良性,而現在的房票新政,又全部指向支持購買新房、提高房票使用率。
如果明年上虞有比較大的拆遷項目,那一定會對樓市有很大的拉升作用,新房庫存量也將進一步降低。
添加下方“住在紹興小助手”
拉你進“拆遷政策交流群”
最新城建信息,免費咨詢交流
添加小助手后請說明要加什么群
中介朋友請勿亂入~
- End -
?本文版權歸“住在紹興”所有
部分圖片來自網絡
法律支持:浙江大公律師事務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