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雪貝財經第362篇原創文章
作者:周閃閃
策劃:老胡
壹
“幸福者退讓”是一個在沖突解決中被廣泛推崇的處理原則。對其具象化的解釋是這樣的:假如你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那么當遇到別人的挑釁甚至侮辱時,你最好忍一忍,不是因為你膽小,而是因為你值得珍惜的東西更多。一個場景案例曾廣泛流傳:
“此刻我正被一個外賣員瘋狂地辱罵,他用盡此生知道的所有臟話來攻擊我,而我沒有和他對罵、沒有反駁,只是低著頭看似謙卑地接受著狂風暴雨。我今年35歲在深圳有房有車,還有美麗賢惠的妻子和乖巧可愛的女兒,而他,什么都沒有,卻知道我家的門牌號碼。”
面對面的傷害是切實的,過去數年,它發生的頻次在上升,但終究是絕大多數人在漫長人生中所遭遇的小概率事件。在權衡利弊、審時度勢面前,“幸福者退讓”原則無可挑剔。
但是,對于稍有聲名的人士而言,一種摸不著的暴力施害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而太多人無視了它對具體的人和身心能造成多么嚴重的傷害,也往往低估了網絡中的暴力傳導至現實世界的能力。2023年,武漢一位年輕的母親在承受喪子之痛時,僅僅因為穿著得體即遭受殘忍、無休止的網絡辱罵,最終選擇了跳樓自殺;2024年,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先生的母親因鐘遭受謠言網暴而氣郁離世。
這些都是發生于近在眼前的案例,而類似的悲劇案例實在是太多太多。一擁而上、拳腳相加,而后四散奔去,就像一切都沒有發生過,無人擔責。公眾似乎也已對于這種網暴之惡的群體狂歡視若無睹。
遭受這些暴力的可以是公眾人物,可以是偶然卷入流量機器的新聞主角,可以是官員,也可以是企業家。總之,受害者可以是我們其中的任何一個人。而在絕大多數時候,我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在這種網絡暴力面前,對于山呼海嘯的謠言與言語侮辱都無能為力。
這世道甚至進化出了一種畸形的“政治正確”,如果那些遭受網暴的受害者奮起反擊,反而會被嘲笑,會被斥責“不夠包容”;如果那些飽受謠言之苦的企業家、企業對謠言和污名化進行辯護,反而會被認為是“失敗的公關”,因為勢必會“引起第二輪輿情”。
沉默與容忍、做一個“自保者”反而成了最受鼓勵的解決方案。
貳
網暴是一種惡,我相信所有人都認同這一點。那么,對網暴容忍,用沉默、忍讓和時間來自愈,它究竟是一種智慧,還是一種對惡的縱容?世道不應該是這樣子的。我們接受的教育有太多的陳詞濫調了,我們接受了太多精致而慷慨的“美德正確”了,如“世界以痛吻我,我要報之以歌”“面對辱罵,為對方祝福是最美好的回報。”
所以,過去的兩日,當農夫山泉董事長,也是2024年目標最大的網暴受害者鐘睒睒站出來尋求“媒體的公正力量”時,他反而顯得格格不入,。“理中客”們甚至要求他“收手吧”、公關專業人士對他的行動批評得頭頭是道。這些諫言者可能出于好意,但是,本質而言,他們只是“政治正確”的信徒,是精致的“自保者”。
而現世,自保者們太多,而鐘睒睒太少。尤其是像鐘睒睒一樣,將矛頭對準的是謠言與網暴傳播的最主要平臺“字節系”和他的控制者張一鳴時,他更像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堂吉訶德。
過去的數月中,鐘睒睒、張一鳴,以及鐘睒睒在過去幾天同樣質疑過的拼多多掌控者黃錚,他們三人輪番坐上過中國首富。從年齡看,鐘睒睒比后兩者都年長超過25歲,是“長輩”,但是,不論是對話語權源頭的掌控、審查能力,還是對輿論資源的調動能力上,鐘都是“晚輩”。
所以,當鐘睒睒在江西贛南的一家工廠的會議室里,面對數十家媒體,他雖聲嘶力竭、高聲喊話,卻幾乎只能用懇求的口氣請求在場的媒體人士能作為“公正力量”,來“共同捍衛網絡輿論的文明價值”。
鐘被冠以“中國首富”,這一名號在中國的輿論場里天然自帶其他負面標簽,財富的“聚”似乎必然就夾帶著不可告人的神秘與和權力的勾連。所以,一旦被冠以“首富”之名,此人似乎就必須要放棄自己的部分權利,就應該把頭埋進塵土里,去包容那些本不該被貼上的負面標簽,去對謠言與抹黑無限制的包容。
確實如此,如果用中國慣常的人情世故、趨利避害的處事法則去框定鐘睒睒,他在過去兩日的舉動得不償失。網暴的高峰期已經過去了大半年,為何還要重新提起,讓公眾重新恢復那些對謠言的記憶?字節系作為平臺是中國最龐大的流量機器,張一鳴也已退休,為何還要為自己重新立起一個龐大的標靶?不論對于謠言制造者,還是平臺方,即便是從法理角度去對峙,農夫山泉也必然得不償失。
如果向前看,鐘睒睒的這場行動無論如何都毫無必要。但是,鐘睒睒不是一個精致的利弊權衡者,也不是一個說話追求周全圓滑的所謂高情商人士;他會毫不掩飾地表達自己對某些權力部門的不滿,也會毫不掩飾自己對某些商業模式、某些企業家的鄙視;他對邪惡事物絕不妥協,在是非黑白面前,他很真實、很軸、認死理;不論對手多么強大,他會用一種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勇氣頑固地與對方角力,且毫不畏懼為此承擔風險。
24年前,在發動一場世紀水戰時,他是如此;11年前,在為農夫山泉產品品質辯護、與北京一家媒體進行曠日持久的對質時,他是如此;時至今日,他對于關系自身與企業的聲譽,與網暴做斗爭時,他依然如此。
“農夫山泉的尊嚴比金錢更重要,決不會向輿論暴力低頭”。這句話不是鐘睒睒在這一輪網暴發生之后說的,而是11年前說的。那一次,他認為競爭對手聯合北京一家媒體策劃了一場對農夫山泉瓶裝水品質的抹黑行動,而事實并非如媒體所報道的那般。
叁
回到鐘睒睒要求字節系的締造者張一鳴道歉一事。首先,可能絕大多數人會認為這是一場精心策劃、周密布局的輿論聲討行動,而從我了解到的事實來看,并非如此。包括11月19日晚間,他對于拼多多價格體系的聲討,對企業家直播帶貨的批評,以及20日上午發出對張一鳴道歉的訴求,這三者都并非提前策劃。
前兩者是鐘在現場與媒體人士的閑聊時,在回答有人提起相關話題、主動列舉相關案例時,他接過話頭進行的評論,這是他個人商業觀點的表達,但并非有意策劃相關話題。事實上,即便是這場閑聊也并非因策劃而發生的。
而第二天,對于網暴的聲討,則是他在一份主題為農夫山泉農業業務發展脈絡的PPT,臨時在最后添加了一頁,如下:
他一字一句喊話張一鳴的紙張也是他自己臨時撰寫,讓助理打印出來裝在一個檔案袋里交給他的。完整言論如下:
今天愿各家媒體的公正力量,共同捍衛網絡輿論的文明價值。
首先,我要喊話抖音、今日頭條的實際控制人張一鳴先生:抖音、今日頭條首先是一個企業,一個盈利為目的的企業,一個有足夠力量掌控輿論的平臺企業。因為有這樣的背景,請你承擔一個企業的文明準則和規則。
作為文明的規則或準則,既應該遵守和約束自己,也應該以此為準則約束社會形形色色的各色人等,為各種差別的人提供無差別的公平和公正。
法律公正是這種無差別服務機制的基本倫理,也是社會公理。
這些規則和準則應該明確無誤地公布于眾。約束他人,也約束自己。
若破壞約束所有人的規則/準則,隨意使用平臺手中的權力,進行謠言傳播,不實不全面,斷章取義的信息打賞,在現代技術的互聯網上實施“野蠻人的叢林法則”,以強欺弱、霸凌弱小,這將不僅僅是個人的一種恥辱、一種強權企業對文明的一個戕害,也同樣是對人類科技文明的褻瀆 。
同時,請今日頭條、抖音,不要以任何所謂“避風港”原則進行搪塞,立即撤除對我的個人名譽權的侵害的言論、圖片,并向我個人和我家屬道歉。這時間已經不短了。
“謠言的傳播者與制造者同罪”是一項法律意義上的文明。
任何一項在盈利平臺上發布的謠言,平臺都應該承擔法律責任,這就像我一個制造企業,生產假貨和銷售假貨一樣同罪。
有組織地引流、限流,沒有原則,隨心所欲地刪稿,對流量及其謠言以金錢獎勵與激勵,把網絡變成技術、算法,變成了玩弄民眾智商的游戲。這不僅嚴重破壞了國家的法律體系,還造成對個人或企業的嚴重傷害。
我們是一個文明社會,文明社會不僅要強者孤勇,還要保護弱者。
盈利性質平臺企業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平臺互聯網企業要珍惜來之不易的改革開放環境,在法律框架下自律,不要濫用自己的輿論強權力,停止“叢林法則”。
人非圣賢,誰人無過?
希望張一鳴先生,抖音、今日頭條及一切對我個人有過謠言傷害的媒體自媒體,我在等待你們誠懇的道歉!
我在等待。
有人說,以上字字泣血。作為當時就在現場的人士來說,我認為這種描述毫不過分。鐘睒睒念到上文時,他確實是在努力克制自己激動的情緒,高聲顫抖著、一字一句都在壓制自己擠壓在心的憋屈與憤怒。
從我個人觀感來看,當時非常擔憂他會情緒失控。而事實上,也確實如此。當一位媒體人士提到他的母親時,他終于繃不住,轉過身走下臺抹淚。談及他的母親,完整言論如下:
“我母親是一個非常健康的人,大年三十我們全家團圓時,我還告訴她,她是家里唯一有可能活到百歲的人,因為她身體沒有任何疾病,還在上老年大學,沒有心血管疾病等問題。3月5日,我去參加日本國際食品展,3月11日接到了我姐姐的電話,她第一句話就告訴我母親走了。我當時還以為母親只是去了諸暨,沒想到她已經離開了我們。家有一老就是家有一寶。老人是家里的凝聚力量,是象征性的人物。有她在,即使我已經70歲了,也依然有依靠。但那一刻,我突然感覺失去了依靠。”
在處理個人情緒上,從某種角度上看上,鐘睒睒確實是一個感性的人,他承認自己“年紀大了,淚點有點低”。
公眾很容易對成功的企業家有不切實際的期待,期待他們有滴水不漏的言行舉止,期待他們有周全圓滑的處世之道,還期待他們有容得下所有質疑的博大胸懷。事實上,公眾所期待的甚至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座神。唯獨忘了,他們也是普通人,有自己的情緒,有自己對萬物的喜好與厭惡。
他們不會想象,鐘睒睒也會點開一段段短視頻、一條條新聞的評論區,去查看素不相識的網民是如何評價他的;面對毫無底線的謠言與辱罵,他也會積攢一肚子的憋屈。其實,他們為什么不能憤怒呢?他也是孩子的父親,也是一位95歲母親的兒子,而這些家人也會因為她的兒子、他的父親遭受的無妄之災而憤怒和牽掛。
事實上,已有太多企業家遭受過山呼海嘯般的網暴,從馬云、柳傳志、俞敏洪,到雷軍、劉強東等等。這樣的名單可以列到無限長,而事實是,具有一定資源調動能力和話語權的企業家尚且如此。
肆
最后,我想談一談網絡暴力與平臺責任。實際上,這世界的悲歡確實并不相通,對鐘睒睒所遭遇的這一場網暴,有太多人認為他顯得有些“小題大做”,認為他應該一笑置之。
首先,我認為,幸福者可以退讓,但并不代表他們不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而當這種權益被主張時,他們理應得到回應。
對于鐘睒睒來說,他的權益主張就是在自己經歷一場網暴之后,他的母親甚至因此而離世后,他應該得到一個“誠懇的道歉”。
至于其中的是非對錯,是道德范疇,也是法理范疇,應交由公正的評判者來界定。但是,權益主張理應被回應。不論是從法律責任、契約責任和道德責任角度,這種主張也都應該被回應。
官方的“互聯網平臺主體責任”和口號都不必在此重述。我想用一個很樸素的交易邏輯來看待這件事情,那就是陰謀論永遠有市場,一場網暴背后的另一個橫切面也是一場流量生意:平臺因謠言與對立言論而產生流量,產生新增用戶,因流量而構建商業模式,進而產生利益獲得者。那么,平臺就有義務回應利益受損方的權益主張。
權益主張是否被支持是另外一回事,但這不影響權益必須被回應。如果再用“謠言的制造方不是平臺,所以不該承擔責任”這種強盜邏輯來搪塞,在道德和法理層面都已經毫無立足之地。
其次,我相信字節系作為事關意識形態的平臺方擁有這世界上最嚴密的審查系統,而這種審查系統應該最大程度做到透明與公平。
因眾所周知的原因,能做到多大程度的“透明”,平臺自身的權限究竟有多大并不可知。但是,它不應該是一個密不透風的黑箱,因為這是平臺贏得用戶與利益相關方信任的基礎和根本。
至少,鐘睒睒所提出的“抖音與字節都是有足夠力量掌控輿論的平臺企業”這一點是事實。也就是說,在權限范圍內,平臺很大程度上可以掌控輿論的方向。畢竟,6年前,張一鳴就為“算法沒有價值觀”道過歉,也承諾過“全面糾正算法缺陷”。
既然人可以干預算法,可以引導輿論,那就有價值觀的體現。那么,農夫山泉紅色瓶蓋代表日本國旗上的太陽,鐘睒睒兒子是美國籍就代表著叛國,這種輿論導向難道就是平臺所尊崇的價值觀嗎?
這是“今日頭條”上至今仍存在的一個新聞策劃話題
荒謬而低智的網絡暴力、激烈的矛盾對立如果被縱容,就是鼓勵人性復雜性中惡的一面,相信這并不符合任何一家立足于長遠的企業所樂見的。如果僅僅因其能帶來流量而被鼓勵,那將是最令人不齒的商業模式。
實際上,直到我寫這篇文章時,當我用關鍵詞在抖音搜索相關視頻時,網暴與謠言性質的視頻依然出現在了推薦的第一屏,如下:
再說公平。我們只想舉一個案例,如果同樣的網暴發生在張一鳴先生身上,字節作為平臺方,其是否也會遵循同樣的處理程序?是否與鐘睒睒遭受網暴時的處理程序是完全一致的?是否和任何一位遭受網暴的普通人處理程序也是一致的?
平臺相關權限的負責人所遵循的審查規則,所調動的審查資源、審查程度是否能做到公平?畢竟,鐘睒睒和張一鳴先生同樣都是很成功、量級相當的中國企業家。選擇性執行、趨利避害執行規則是否存在?不應該把對平臺方有利的規則條款利用到極致,而對平臺方不利的規則條款選擇性執行。
最后,理應完善對謠言的修正機制與對受害者的救濟體系。這本應就是平臺方的法定義務、約定義務和道德義務。不能讓網絡施暴者通行無阻,而對謠言的修正與救濟機制卻失效。
對于謠言與網暴不應該是被動且過分滯后,修正程序應該更主動、更前置。但凡是從業者,應該認同網暴與謠言的判斷與趨勢預測并不復雜,也并不難發現。但為何,其依然高頻且最終釀成悲劇或給受害者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后才會被修正?
一位醫學界著名學者的家人曾告訴我,這位學者曾被廣泛的謠言利用,造謠者利用她的形象與聲音捏造事實,進而推銷自己的藥品或偏方,進而讓這位學者遭到網暴。而當他直接找到了監管的最高層,以及直接的主管部門時,后者也只能無奈的告訴他,他們采取了行動,卻依然收效甚微,對于謠言與網暴幾乎無可奈何。
任何新興科技在一定階段、一些場合都可能作惡,所以人的存在才更顯珍貴。而我無法確定,算法與流量驅動的這頭巨獸是不是正在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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