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有一條令人義憤填膺的社會新聞熱度頗高——近日,四川綿陽一位殺人兇手刑滿釋放后,趾高氣揚地到受害者家門口大擺宴席,鋪紅毯放鞭炮,邀請到180名親友慶祝。受害者兒子不得不在家門口擺上供桌,掛起父親的遺照,上香祭拜來作為抗議。緊跟時事的百度詞條,將此事命名為“2024年綿陽殺人兇手出獄擺席事件”。
這則新聞會引發(fā)公憤,簡直太自然不過了。畢竟,在中國人的傳統(tǒng)道德價值體系里,有些仇恨屬于君子報仇十年不晚范疇的,比如“殺父之仇”“奪妻之恨”,而且受害人家屬如以此為由展開復(fù)仇,大概將天然獲得輿論的普遍同情。在這種價值觀念的指導(dǎo)下,衍生出了相當(dāng)多以復(fù)仇為主線的武俠小說。只不過,隨著現(xiàn)代法治社會的建設(shè),法律成為了公認(rèn)懲處罪惡的準(zhǔn)繩,大家不再像古代法治黑暗的年代,遭受冤屈求訴無門只能被迫尋私仇。
從目前的信息來看,這則新聞里剛出獄的殺人兇手,已經(jīng)差不多集齊了武俠小說里典型“殺父仇人”角色的所有要素——窮兇極惡、不知悔改、趾高氣昂。至于受害者兒子一方,面對殺父兇手在自家門口大擺宴席慶祝,堪稱遭遇名副其實的殺人誅心,人格遭受極大侮辱,心理承受極大屈辱。好在,其只是通過擺為其亡父擺供桌祭拜的方式表示抗議,同時,還在被家人擔(dān)心會遭到殺人兇手的報復(fù)。除非后續(xù)有顛覆性信息曝光,否則,輿論勢必將一邊倒地同情并力挺受害者兒子。
客觀來說,這個殺人兇手的行為,雖不違法,但卻也切切實實踐踏了法律的尊嚴(yán)。“坐牢20年”,這不止是法律對其作惡的懲處,更是對其罪惡的一次救贖。但顯然他認(rèn)知狹隘,只讀懂了“懲處”的部分,遠沒理解“救贖”部分。之所以說也是“救贖”,是因為通過這20年的刑罰,是在法律層面給了受害者家屬一個交代。因此,兩家的恩怨法律層面上兩清,同時事實上也獲得了一個恩怨兩清的機會。但是,顯然這位殺人兇手,并不珍惜法律判決帶來的恩怨兩清機會,反而在嘗試加碼新一輪仇恨,這就與法律消弭恩怨糾葛的初衷背道而馳。這樣人物,說是社會不安定分子并不為過,顯然20年的牢獄生涯,并沒能讓其認(rèn)清自己的錯誤。
從殺人兇手出獄后趾高氣揚,到受害者家屬擔(dān)心被報復(fù)的字里行間,不難得出一種推測,便是殺人兇手一方在地方上大概頗有些勢力,自認(rèn)為有對受害者肆無忌憚耀武揚威的資本。當(dāng)然,殺人兇手入獄20年,可能對社會認(rèn)知,仍然頑固地停留在20年前,不知道前幾年全國轟轟烈烈的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但無論如何,殺人兇手的這種操作,都無異于在將受害者兒子逼進道德墻角:要么,先忍下來,但接下來將面對社會性死亡,中國人極為注重的面子蕩然無存,而且忍一時未必風(fēng)平浪靜,還可能招致對方變本加厲的挑釁;要么,忍無可忍采取魚死網(wǎng)破的報復(fù)行動,“以血還血,以牙還牙”,可結(jié)果勢必將玉石俱焚,自己同樣身陷囹圄。
但是,無論受害者兒子,選擇哪種應(yīng)對方式,都會多少讓法律的尊嚴(yán)蒙羞:選擇忍氣吞聲,對方大概率會愈發(fā)肆無忌憚。如此一來,法律會被詬病沒能讓壞人得到恰當(dāng)?shù)膽吞帲贿x擇沖冠一怒,勢必會獲得輿論一邊倒的支持,但法律層面無罪釋放基本是不能夠的。如此一來,法律無論做出何種判罰,都將遭受輿論非議。那么,這個難題的破解思路,就只能放在殺人兇手身上——有關(guān)方面應(yīng)該盡早雷霆出擊,唯有掐滅殺人兇手繼續(xù)激化矛盾的囂張氣焰,才能防患于未然,捍衛(wèi)法律的尊嚴(yán),守護公眾內(nèi)心公平正義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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