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擔憂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都說殺人償命,可有時候基于一些因素,并不是每個殺人兇手都會判死刑的,殺人兇手茍活于世,這是每個受害者家屬都不能接受的,不管判多少年,總有出來的時候,如果這個兇手沒有改造好,出來后繼續為非作歹,那么這將是受害者家屬的噩夢,對社會的安定也是很大的隱患。
四川綿陽,一名殺人犯在牢獄中待了20年后終于出來了,原以為他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原以為他對自己曾經犯下的錯有了深刻的認識,可這名殺人犯出獄后當天,就在受害者門口大擺宴席,給受害者家屬的心理造成了極度的不適。
受害者的家屬稱,這名殺人犯是他的殺父兇手,父親當年被害,兇手坐了20年牢,在出獄后的當天就他們家門口大擺18桌宴席,還走紅毯放鞭炮,行為非常的囂張極具挑釁,讓他們在心理和生理上都深感不適。
受害者家屬認為,兇手這樣的行為就是向他們發出的挑釁,是故意的,是對當年的犯罪行為不反悔的表現,會對社區公序良俗的破壞,會大大加深村民對刑事犯的恐懼,也會對后代的成長造成負面的影響,他們也就此事向當地相關部門尋求了幫助。
而當地相關部門也回應正在處理中。
毋庸置疑,這就是赤裸裸的挑釁了,出獄當天在受害者門口大擺筵席鳴禮炮走紅毯,這就是明目張膽地告訴受害者:殺了你咋了?老子還不是好好地出來了?老子就是這么囂張,你能怎么著?!
這樣的行為肯定會讓受害者家屬憤怒,也會讓受害者家屬害怕,畢竟這人是刑事犯,是真的會玩命的。
可這樣的行為你說他犯法吧,好像還沒到那個程度,他就是故意膈應你,故意讓你不痛快,讓你膽戰心驚,讓你生氣又無可奈何。
冤冤相報何時了,20年換受害者一條命,這賬怎么算都是受害者虧了,既然這位刑事犯能夠逃過死刑,能夠得到改頭換面的機會,那就該好好珍惜,出來了就腳踏實地地重新做人,做個好人。
可這一出來就給受害者家屬一個下馬威,這確實很過分了,也會讓社區里其他群眾感到不安。
當地相關部門必須做好工作,好好安撫受害者家屬,也要對這名刑滿釋放人員做出嚴厲的批評教育。
冤家宜解不宜結,雙方之間隔著殺父之仇,這血海深仇肯定是解不開了,既然解不開,那就不要勉強了,反正兇手也付出了二十年的大好時光,從此以后雙方互不打擾、各自安好就是最好的結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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