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北京馬路上,兩名男子駕車時與一位女子發生紛爭,其中一名男子卻惡狠狠的將女子嬰兒車里的女童摔向地面。
這樁慘案便是當時震驚全國的“7·23北京女童被摔案。”
兇手名為韓磊,案發當日,他乘坐著友人李明駕駛的車輛準備前往KTV盡興的歡唱一夜。
可是當他們來到KTV外時卻發現,因為正處于KTV營業的黃金時段,這里已經沒有停車位了。
于是他們只得開著車在附近尋找空的停車位,歷時十幾分鐘,他們終于找到了一個空閑的停車位,可正當他們準備停過去時,卻發現那里站著一個女人,女人的旁邊放著一個嬰兒車。
韓磊急躁的性子耐不住多等,直接催促著李明狂按喇叭,李女士被嚇了一大跳,可是她正在給孩子換尿布,一時半會也無法挪開。
韓磊見李女士遲遲不動,火氣蹭的一下就上來了,他直接拉開車門,大步邁向李女士,一個巴掌扇在李女士臉上,又接連毆打了幾下。
李女士當即愣在原地,又害怕又憤怒的看著惡煞的韓磊。
李女士遲遲未動,韓磊以為她還是不服氣不想讓位,直接做出了一個道德淪喪的舉動——他從嬰兒車里將孩子搶出來高高舉起,隨后當著李女士的面重重的將孩子砸向地面。
親眼目睹自己孩子的慘狀,李女士顧不得自己殘余的疼痛,爬過去抱起了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孩子,急忙抱起孩子趕往醫院,可是歷經了兩天兩夜的搶救,李女士的孩子還是永遠的離開了她。
韓磊看著他親手犯下的罪惡和母女二人痛苦的神情,卻是毫不在意的驅車離開,甚至第二天被警方抓獲的現場還是在洗浴中心。
好一個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韓磊此人可以說是劣跡斑斑,他14歲時便因偷竊自行車而被行政拘留,18歲時又因打架斗毆而“二進宮”,在1996年10月4日,他更是因為數額較高的盜竊罪被北京中院判處無期徒刑。
由于韓磊在監獄中表現較為積極,他多次獲得減刑資格,最終在2012年出獄。
可是就在他出獄后短短一年的時間內,他就又犯下了如此之大的罪孽,這不禁讓我們思考,曾經有過這么多所謂“案底”的人真的可以憑借在監獄里短短幾年的積極表現就獲得那么多次減刑機會嗎?
也正如當時的一些心理學家所說的那樣,一般人面對婦女兒童往往會產生更多的憐憫心,可是韓磊當時的行為明顯違背了社會常理,符合“沖動障礙性人格”的基本特征。
我想這與他的人生經歷離不開關系,他的人生不長,卻已然有一半是在監獄里度過,那種怨氣和暴躁已經深深的融入了他的骨血之中,或許這種人被稱之為“壞種”也不為過。
好在法律不會辜負枉死的生靈,北京中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犯罪嫌疑人韓磊死刑,并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10月31日上午,韓磊被依法執行死刑。
李女士女兒的在天之靈終于能得到一絲慰藉,但是這卻并不能彌補李女士及其家人心中永遠的痛。
韓磊的行為可以說是人神共憤,讀者朋友們有什么想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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