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早上,吉林省白城市的白城滑冰館突然發生了坍塌。
這座才建成沒幾年的體育館,在早上七點多鐘,還沒開始營業的時候,頂部突然坍塌。幸運的是,由于體育館尚未開放,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但這一事件仍然讓人心有余悸,因為如果是在周末或者人流密集的時候發生,后果簡直不堪設想。
據了解,白城滑冰館是在2016年開始興建,2019年末建成,2022年才剛剛完成工決算,總投資高達5200多萬。
在當時的建設過程中,官方文件多次強調“質量第一,安全為重”的原則,似乎對這座體育館的質量和安全寄予了極高的期望。
僅僅五年之后,這座被譽為“質量第一、安全為重”的體育館竟然發生了坍塌事故。這么一個高標準設計的體育館,竟然連臨時建筑的使用年限都達不到,實在匪夷所思。
初步調查顯示,滑冰館屋頂坍塌的原因可能是屋頂鋼結構變形,疑似施工質量存在嚴重問題。
進一步了解后得知,白城滑冰館是由長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標建設的。這家公司雖然名字聽起來像國企,但實際上是一家地道的私企。
滑冰館的中標價為3600萬,但最終決算價竟然高達5200萬,多花了整整2000萬,卻搞出了這樣一個豆腐渣工程,真是讓人難以置信。
除了白城滑冰館之外,長春建設集團還承建了長春兒童醫院等公共建筑,并且與多家知名開發商有著緊密的合作關系。
但就是這樣一家看似實力雄厚的公司,在近幾年卻多次被行政處罰。
處罰的原因五花八門,包括工棚火災、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拖欠工資、虛開發票、施工排污等等。
更令人震驚的是,該公司還涉及1400多起司法訴訟案件,其中69%都是作為被告。
盡管如此,這家公司在上周還榮獲了2024年“沈、哈、長”三市優質工程觀摩獎。
WTF!這是怎么回事?我不懂建筑行業,但看到這么個公司,承建如此重要的民生工程,還能各種獲獎,一時竟不知道說什么了。
說實話,白城滑冰館的坍塌并非孤例,在東北地區,體育館坍塌的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相信大家還記得,2023年7月24日,齊齊哈爾34中體育館樓頂坍塌,造成11人死亡,原因是屋頂堆積珍珠巖吸水后導致壓力過大。
同年11月6日,黑龍佳木斯樺南體育館也發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原因是大雪積壓導致屋頂承重過大。
這兩起事故的原因都與天氣因素有關,而白城滑冰館的坍塌則是在晴朗無雨無雪的天氣下發生的,那么,這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了這場突如其來的災難?
其實,很多安全事故的發生都有其深層次的原因。很多時候,安全條例寫得再詳細、培訓口號喊得再響亮,但如果執行不到位、監督不嚴格,那么這些規定和口號就只會成為擺設。
有網友形象地描述了這種現象:“排查就是派查,我派你查,你派他查,他沒處派了就讓自查。”
這既是調侃也是現實,無數次的事故證明了很多安全生產的宣傳和監督并沒有真正落到實處。
根據“海因里希法則”,當一件事情演變為安全事故時,背后往往已經發生了許多小事故和大量不安全因素的積累。如果能在這些不安全因素積累到爆發之前,進行更細致的排查和更嚴格的整改措施,那么很多危險都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這些工作只是流于形式、浮于表面,那么人的生命就如同懸在鋼絲繩上一樣危險了。
形式主義要人命,從來都不是危言聳聽。
唐朝詩人杜牧在《阿房宮賦》中寫道,“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后人而復哀后人也?!?/p>
如果不從根子上解決問題,只是在每一次的災難發生后,只是發出類似“舉一反三”的話語,那么,災難性悲劇還是會繼續發生。
白城滑冰館坍塌事件再次敲響了安全生產的警鐘。上位者們不能僅僅停留在口號和形式上,而要真正重視每一個細節、每一個環節的執行和監督。
要真真正正地將個案帶來的教訓,轉化為有效的風險防范行動,才能避免一次次“踏進同一條河流”。
難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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