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00期】
2024年11月16日,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珠海市公安局提請批準逮捕的珠海“11·11”駕車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2024年11月11日19時48分許,廣東珠海發生一起駕車沖撞市民重大惡性案件。12日,珠海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案件致35人死亡,43人受傷。
案件發生后,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廣東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發生駕車沖撞行人案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性質極其惡劣。要全力救治傷員,精心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安撫善后工作。要依法嚴懲兇手。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風險源頭防控,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嚴防發生極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1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強調,廣東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發生駕車沖撞行人案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性質極其惡劣。檢察機關要依法履職,全力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查清事實、依法懲處、善后處置、維護穩定等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對類似重大惡性犯罪,要認真做好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工作,從重從嚴追究刑事責任,有力震懾犯罪。
來源:珠海檢察、湖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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