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長寧法院成立了我國第一個專門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犯合議庭”。當時法院系統內部對合議庭的成立爭議頗大,時任長寧法院副院長李成仁扛起改革重擔,他表態:“我就是把‘烏紗帽’系在褲腰帶上,也一定要做成這件事”。
李成仁副院長在推動“少年犯合議庭”的成立過程中起到了關鍵作用,是長寧法院少年法庭的開拓者之一,但長期以來,公開可見的各類書面材料對此記錄寥寥。近期,李成仁副院長的小女兒李菁向長寧法院捐贈李副院長部分珍貴手稿和歷史照片,通過其本人的手稿,結合當年他的朋友的敘述,我們得以對那段歷史有更深了解。
“首吃螃蟹”背后多有不易
在一份書寫于1992年手稿中,李成仁副院長回憶道,“從1982年開始,華東政法學院(現為華東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徐建等同志,到長寧區法院搞試點……我們長寧法院在84年底創建了少年庭”,這與華東政法大學的徐建教授此前所作的回憶是一致的。當年長寧法院大膽探索決定建立合議庭,徐建教授回憶,他們是“第一時間組建研究團隊入駐長寧法院開展調查,寫出多份調查報告”,為長寧法院“首吃螃蟹”提供了權威、科學的支持,堅定了信心。
長寧法院創設該合議庭的時代背景是80年代初犯罪率較高、特別是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高發的時期,在“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分子”的要求下,提出“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無疑面臨著壓力。在沒有現成的法律條文可資依據的困難之外,“是否符合形勢,能否為社會輿論所接受”也深深困擾著李成仁副院長等同志。對此,他在手稿中記錄了自己的想法,“政法人員在別人頭腦發熱時要冷靜,別人冷得要命時,我們要熱。可不能把不該打的也打了……執法既要堅持法律嚴肅性,又要注意法律的靈活性,體察民情、符合民心”。正是在這樣的熱情與冷靜之下,長寧法院頂住壓力,針對未成年人被告人身心特點展開研究,創設專門審判組織與審理程序,以期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
徐建
華東政法大學功勛教授徐建在回憶當年情景時也提到,李成仁副院長的一番話讓他至今印象深刻——“我這頂‘烏紗帽’,就擺在褲腰帶上系起來,有什么問題我一個人頂著。這個帽子不要了,我也一定要做這件事情”。
左燕
曾任長寧法院少年法庭第一任庭長的左燕在談起李成仁副院長時說,“1983年末他就提出,審理刑事案件不能像流水線上的操作工那樣機械量刑,而是要關注被告人的自身特點。他敏銳地意識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其鮮明的特殊性”。
長寧法院在1984年10月成立中國第一個“少年犯合議庭”,離不開李成仁副院長的堅持。
“薪火精神”引領少年司法前路
長寧法院的探索,為那個時代提供了一種更好的可能,回顧歷史我們可以看到,時代接納了這種更好的可能并予以發展,但在歷史的那個節點上,在面臨諸多不確定性時,能夠堅持邁出這一步,恐怕是需要一點“執著”與“勇敢”的。
李成仁副院長的女兒李菁在贈送手稿時談到,八十年代,李副院長主持處理了一系列轟動一時的案件,這些案件牽動社會社會輿論、利益糾葛復雜,在辦案過程中,李副院長敢于較真、敢于碰硬,拿出不怕得罪人的態度,克服艱難險阻,最終不僅堅持了內心正義,也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
李副院長的樂于奉獻、勇于擔當、敢于創新精神,體現了其一以貫之的個人人格,也代表了長寧法院的集體人格。李副院長手稿中,這個集體中還有左燕、張正富等同志,他們曾“一起去最高人民法院匯報”青少年犯罪研究成果。他欣賞地寫道“左燕是華東師大畢業生,確實有許多好辦法”,并強調“當法官既要能審判,又要能搞理論研究,發揮知識分子的作用”。在這一優秀集體的努力下,“我與張正富、左燕、楊傳書等幾個創建的少年犯合議庭,為正式建立少年法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微斯人,吾誰與歸?”,他們因對未成年人保護的一腔無私熱忱,故而在歷史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時代在發展,但初心未變。四十年來,長寧法院少年法庭始終堅持改革、創新、發展,為建立健全少年司法制度而努力。如今,它已從初創時的小小“雛苗”成長為了“參天大樹”。此情此景,想必一定是李老想要看到的樣子。
供稿 | 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
文字 | 王夏迎
編輯 | 金文斌 謝錢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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