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來,無數大帝國風起云涌,又在內憂外患中化為虛無。期間往往會經歷某些陣痛,甚至是面臨區域分類威脅,把辛苦得來的土地拱手讓人。究其原因,既是統治階層內部矛盾,也是過度壓榨地方資源的必然惡果。
相比之下,古羅馬人的帝國可謂絕對異類。從公元前1世紀鼎力,到公元5世紀喪失霸權,足足維系達600個春秋。其中的大部分時間段內,都奉行著小政府理念,用最少人力威脅最大的領土面積。
結盟意大利
羅馬人一開始就生活在強敵環繞之中
起初,共和國時代的羅馬人對開疆拓土持謹慎態度。因此,在意大利半島的擴張過程中,大量使用聯盟手段代替粗糙兼并。通過向屈服城邦授予部分公民權,將之轉化為自己麾下的自治市。盡管會缺失一部分利益,所需承擔的義務也相應較少,故而不容易遭強烈地址。如果表現較好,依然有機會擁有完整公民權,進而變成真正的羅馬人。
長此以往,依附于羅馬主城的自治市數量越來越多。于是,羅馬人會將幾個或十幾個城市合并成一個大區,指派執法長官管理其司法制度。其他事物仍舊由內部精英負責,在戰爭中也由這些人負責招募、帶領士兵作戰。
半島上的大部分城市 都被羅馬融入同盟圈子
然而,古代的亞平寧半島絕非只有拉丁人口,南方的希臘人和北方的凱爾特人同樣勢力眾多。因此,羅馬人逐步擴大自己的聯盟圈子。但在締結盟約時,只允許對方同自己建立關系,而禁止彼此間締結相同協議。同時,這些盟友被要求放棄單獨發動戰爭與媾和權利,并承諾派兵參加羅馬人的對外戰事。這種同盟制度更容易增強盟主實力,限制但不嚴重削弱附庸力量。原先不以遠射、海戰和騎馬著稱的羅馬軍隊,正是依靠盟友們補充弓箭手、戰艦與騎兵。
既然古羅馬的聯盟要求如此苛刻,為什么沒有多少城邦選擇反抗?那是因為羅馬人懂得與地方統治階層搞好關系,允許他們按自己的方式統治自己的地盤,還保證防止他們遭受內部革命的迫害。盡管要求繳納一金一銀,卻沒有過度壓榨剝削。直至最后徹底翻臉,發動叛亂的訴求還是獲得完整公民權,而不是要讓自己獨立出去。
羅馬共和國本部與他的拉丁同盟們
統治地中海
布匿戰爭結束后 羅馬人開始管理海外領地
第二次布匿戰爭結束后,羅馬人開始大量坐擁海外領土,原始的行省制也隨之孕育而生。當然,在共和國后期,他們在治理行省方面缺乏經驗,鬧出過很多麻煩風波。后來還是通過多次戰爭,將具有一定實力的國家打服,才有效地控制住廣闊區域。
到帝國時期,羅馬人繼續發揮自己的光榮傳統,盡力得當地統治階層的忠誠。它賦予這些地方精英公民權,邀請他們一同參加管理。這種方法十分有效,除桀驁不馴的高盧、日耳曼蠻族外,絕大多數新征服的土地都沒有起兵造反。相反,還有不少小國君主寧愿放棄王位,將治理權甩給羅馬總督負責。正是因為贏取精英忠誠,才不必為行省管理耗費太多精力。每個行省的中央官員僅僅只有個位數,普通日常事務主要還是依靠當地人自己進行管理。
被征服地區的精英 甚至會歡欣鼓舞的迎接羅馬人
由于羅馬人的行政體系,許多繁瑣工作全都交由當地精英完成。譬如教育、糧食、日常用水、公共建設、維護街道、建筑物、市場管理,以及需要掌握武力的城鄉治安管轄。這些負責人多為鄉紳富豪,為聲望和地位自愿提供這些服務,經常不收取任何報酬。在某些時候還會協助中央進行征兵、維護驛站或修架橋梁工作,為羅馬的財政節省了大筆開支。
當然,行省的普通人也有需要承擔相應義務。雖然行省自由民不必提供軍事上的援助,但必須上交貢賦,像西西里就要提供收成的十分之一交給羅馬。這種程度的貢賦并不算沉重,行省人民并不會因為這個怨聲載道,除非出現極為腐敗比如維列斯這樣的官員。
羅馬人總是指望用最少錢 管理最多地方
很多時候,腐敗官員會引起地方舉事。例如公元前1世紀,逼反小亞細亞各城邦的職業包稅人,以及后來鬧出猶太人起義的無能總督。為此,帝國時代的羅馬人對海外領土管轄制做出微調。不讓擁有大權的行省總督負責征收稅賦,而是另派專門官員代為操作,以此避免軍政裁判權都落到同一人手里。這也是后來越200-300年間,帝國整體上沒有大規模民變突發原因之一。
同理,羅馬人一直爭取只使用極少數官員和資金,盡可能對更大范圍實施管理。效果則是所有自治市與絕大多數行省在數百年之內都保持著忠誠。若再對比下擁有至少12萬官僚的漢朝,差異性自然是相當觸目驚心。除了用行政智慧來解釋,還能有什么更好的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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