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今天這么大的霧,還下著雨,你們還上門處理我的事,太感謝了!”11月13日,陳倉區法院組織法官干警來到位于西部山區的縣功鎮,以巡回審判的方式審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當身患殘疾、行動不便的當事人看到法院法官時,萬分感慨地連聲表示感謝。
據悉,陳倉區法院速裁審判庭在辦理這起案件過程中,經多方聯系被告楊某,得知其身體殘疾,加之近年來身患疾病,無法親自到法院領取相關訴訟文書和參加庭審。后經被告同意,辦案法官將訴訟文書送達被告同住的成年家屬手中。為了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法官考慮到被告目前的身體狀況和實際困難,經與原告溝通并征得同意后,決定將審判法庭“搬”到被告家中,以方便被告楊某參加訴訟。
當天上午,細雨蒙蒙,濃霧彌漫。速裁審判庭的辦案法官團隊驅車五十多公里、用時兩個多小時,來到縣功鎮三棱山村,在被告家中布置好審判法庭,對該案進行巡回開庭審理。案件雙方當事人和被告家屬、部分村民參加了旁聽。
在被告楊某家中,法徽高高懸掛在房間上方正中央,一張小桌子、幾個小板凳搭建起一個簡易而又莊嚴的臨時審判法庭。整場庭審程序嚴密、秩序井然,各個環節有條不紊地順利進行。在庭審結束后,辦案法官一邊向楊某釋法析理,一邊鼓勵他積極面對生活中的困難。經過辦案團隊耐心細致開展調解工作,原告充分體諒被告因治病花銷大、暫時無力全額還款的難處,同意寬限還款時間;而被告楊某也表示愿意積極還款,并現場承諾了還款期限。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庭達成了調解協議。
走出去的是庭審,帶回來的是民心。近年來,陳倉區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和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加大對特殊群體的司法保護力度,注重在日常審判工作中拓展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渠道,通過推行就地調解、就地開庭、就地釋法等辦案方式,切實讓老百姓在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同時,體驗到“家門口法庭”的司法溫度。
審核|張楊
文稿|王靜 張曉妮
編輯|曹藝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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