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榆林市市場監管局公布10起典型案例。
榆林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ZWZ軸承產品案(榆林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4月11日,市局收到舉報稱榆林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ZWZ軸承產品案件線索。執法人員會同廠家委托的工作人員到榆林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現場發現商標為“ZWZ”的軸承共計49套,經廠家委托的工作人員現場辨認,后經瓦房店軸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鑒別,上述軸承產品不是出自于瓦房店軸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涉嫌侵犯“ZWZ”注冊商標專用權。
經查,當事人銷售的涉案ZWZ軸承產品共計49套,是侵犯瓦房店軸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第3197051號注冊商標“ZWZ”和第3197054號注冊商標“ZWZ”專用權的軸承。該批軸承未售出,當事人不能提供該批軸承的進貨來源證明,涉案商品貨值金額為4817元,無違法所得。經當事人和瓦房店軸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廣東刑宇知識產權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調解協商,當事人于2024年4月21日向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賠付經濟損失1萬元,并得到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的諒解。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罰款4000元;2.沒收侵權ZWZ軸承商品49套。
陜西某電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案(榆林市市場監管局經開分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4月11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負責的陜西延長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電梯維保項目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現場發現其中2#電梯機房有紙張等垃圾,底坑有油污、碎屑較多,導靴上油杯油量見底;4#電梯機房環境未清潔、留有部分電梯配件,底坑有油污、存放少量垃圾,導靴上油杯中已無油。但根據該2部電梯最近一次維保記錄,該2部電梯維保記錄均顯示:機房環境清潔、底坑環境清潔、導靴上油杯油量適宜。
經查,當事人未按照《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2-2017)要求對電梯機房和地坑環境進行清潔、未對導靴上油杯油量進行補充至油量適宜,且未如實記錄維保情況。每部電梯每次維保的收入為500元,涉案2部電梯最近1次維保行為違法所得1000元。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2-2017)附件A《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維護保養項目(內容)和要求》、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構成了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罰款27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罰沒合計28000元。
榆林某有限公司使用無合格檢定印、證的計量器具案(榆林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3月11日上午9時,執法人員對榆林某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F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實驗室使用的21塊強檢計量器具(壓力表)和使用的128臺件非強檢計量器具(流量計),無合格檢定印、證。
經查,榆林某某有限公司使用的21塊強檢計量器具(壓力表)規格型號為:VIGOUR,量程為0-16bar16塊、0-250bar2塊、0-60bar2塊、0-6bar1塊,無授權陜西省境內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出具的合格印、證。使用的128臺件非強檢計量器具(流量計),無授權陜西省境內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出具的合格印、證。該公司實驗室使用的21塊強檢計量器具(壓力表)和使用的128臺件非強檢計量器具(流量計),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無貿易結算行為,無違法所得。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陜西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構成使用無合格檢定印、證的計量器具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陜西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14000元的行政處罰。
西安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國家、行業標準的產品案(府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6月26日,執法人員依法對西安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銷售的生產日期/批號為2024-03-02的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型號規格:MFZ/ABC4凈含量(N.W):4±0.08kg)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檢,樣品數量6個(含備樣3個,備樣存放于當事人處),抽樣基數10個。
經檢測,報告顯示該批次的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的爆破試驗、滅火劑主要成分含量項目不符合GB4351.1-2005標準要求,依據《府谷縣手提式滅火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被抽查產品判定為不合格。
經查,當事人銷售的該批次不合格手提式干粉滅火器以單價34.5元/個購進,共購進10個。截止到當事人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時共銷售了3個(抽樣3個),該不合格手提式干粉滅火器銷售單價為70元/個,故認定貨值金額為700元,違法所得為106.5元。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國家、行業標準的產品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處貨值金額2.3倍罰款1610元;2.沒收違法所得106.5元;3.沒收未銷售的該批次不合格滅火器7個。
府谷縣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府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5月31日,執法人員和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的打假稽查員郭濤、董志宏對府谷縣某商貿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銷售的53°玻汾、53°青花20汾酒、53°十年老白汾、45°十年老白汾這四類酒品共68瓶,經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打假稽查員鑒定這些產品為假冒該公司注冊商標產品,并出具了山西省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的鑒定證明。
經查,當事人共購進該批次53°玻汾12瓶(58元/瓶)、53°青花20汾酒2瓶(559元/瓶)、53°十年老白汾30瓶(188元/瓶)、45°十年老白汾30瓶(168元/瓶),貨值金額12494元,違法所得568元。且當事人無法提供售酒人員的詳細信息,也無法提供進貨票據以及銷售憑證。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構成未按要求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構成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
處理意見及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警告;2.罰款18741元;3.沒收違法所得568元;4.沒收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酒品四類共68瓶。
靖邊縣某文體百貨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靖邊縣市場監管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5月17日,執法人員接到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投訴報告稱:靖邊縣某文體百貨部銷售的“南孚”電池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檢查,經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打假人員蔡守偉現場鑒定,該店正售賣的“南孚”5號48粒、7號120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并出具了(2024)南孚403033號鑒定證明,當事人對鑒定報告無異議。且當事人不能提供所售賣的“南孚”電池供貨商資質及相關票據,無充分證明該涉案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罰款2600元;2.沒收“南孚”5號(48粒)、7號(120粒)。
某經營“希爾薇海外嚴選”發布虛假廣告案(靖邊縣市場監管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3年11月19-2024年4月13日靖邊縣市場監管局先后收到12315平臺舉報關于“希爾薇海外嚴選”淘寶網店舉報線索,內容為該網店發布虛假廣告。經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協助調查,“希爾薇海外嚴選”淘寶網店為某人注冊,屬于個人注冊網店。
經查,在該網店內銷售商品中發現:
1.“BioClub復合刺蒺藜膠囊”產品宣傳:“100%充足優質維生素C”“葉綠素擁有清、調、祛三大功效以改善人們體質”“適用人群睪素補給站,促睪強體加速增肌,增強肌肉提升耐力、體力不支易疲勞、性功能紊亂翹起障礙者等”。
2.“Bioagen博奧真御維”產品宣傳:“提精優育泵發男性源能,徹底煥活機能+維護泌尿系統功能;維護生殖功能,高質量生育力;支持泌尿系統功能;體力及睡眠質量改善等。”
3.“TimeShop天然蝦青素軟膠囊”產品宣傳“自由基對細胞氧化破壞是肌膚衰老的‘元兇’膠原流失日曬傷膚等?!?/p>
4.“chantacharm面部保濕精華油”產品宣傳:“舒緩抗初老等”內容。
當事人無法證明宣傳內容的真實性。網店內顯示“BioClub復合刺蒺藜膠囊”共成交85單,“Bioagen博奧真御維”成交7單,“TimeShop天然蝦青素軟膠囊”未成交,“chantacharm面部保濕精華油”成交2單。
當事人提供了上述四款商品銷售記錄和收取廣告推廣費用明細,經核查當事人從“BioClub復合刺蒺藜膠囊”85單中共收取了534.4元、“Bioagen博奧真御維”7單中共收取了37.53元、“chantacharm面部保濕精華油”2單中共收取二樓2.16元、“TimeShop天然蝦青素軟膠囊”產品因為沒有銷售所以未收取廣告推廣費。上述四款商品共收取廣告推廣費574.09元。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第(三)項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罰款2296.36元;2.沒收廣告費574.09元,罰沒合計2870.45元。
神木市某五金機電門市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神木市市場監管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7月12日,市局接到關于神木市某五金機電門市疑似銷售假冒江蘇大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動工具的舉報,執法人員當日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該店經營場所擺放的用于銷售的“大藝”牌充電式沖擊扳手(型號2106-2)2套經該商標注冊人江蘇大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鑒定為侵犯該公司商標專用權的產品,執法人員經批準對上述商品采取了扣押行政強制措施。
經查,當事人于2024年6月跟一個供貨人共購進“大藝”牌充電式沖擊扳手(型號2106-2)2套,進價210元/套、售價310元/套。上述涉案商品未銷售全部被執法人員扣押,購進時未查驗并索取對方合法資質證明,未索取購進單據。綜上,認定當事人無違法所得。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罰款2000元;2.沒收涉案商品“大藝”牌充電式沖擊扳手(型號2106-2)2套。
神木某氣化煤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要求的商品煤案(神木市市場監管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3月10日,執法人員在榆林華興宇辰檢測有限公司相關人員的配合下依法對該公司現場抽取了該礦型號規格≤13mm商品煤樣品進行檢驗,樣品數量42㎏、抽樣基數560噸。
經檢驗,判定該批商品煤不符合《商品煤質量抽查和驗收方法》國家標準及《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質量標準要求。2024年5月31日,神木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未發現上述批次商品煤。經查,該公司實際銷售不合格商品煤(原煤)共計為560噸(520元/噸),貨值金額為291200元,違法所得35616元。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要求的商品煤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九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罰款407680元;2.沒收違法所得35616元,罰沒合計443296元。
神木某醫院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發布醫療廣告案(神木市市場監管局查處)
案情摘要:2024年7月2日接到市局交辦投訴舉報信稱:神木某醫院微信公眾號“某醫院”發布了標題為“相約三八節做健康女神某醫院3.8婦女節特惠活動開始了”的文章。文章內容包括“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部分婦科免費檢查項目和5折婦檢查項目”。
經查,該醫院是在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情況下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上述文章,文章中提及“TCT、HPV(早期宮頸癌篩查)”原價為399元、活動價198元,特惠活動之前七日的交易價格為390元;“彩色多普勒超聲常規檢查(婦科)”原價為62元、活動價為38元,活動價高于“5折婦科檢查項目”的描述。該文章為醫院自行制作并在其微信公眾號“某醫院”發布的,無制作費用。
調查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構成未經審批發布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榆林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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