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極端重大惡性案件,人們的第一反應(yīng)往往是追責:
為什么沒能阻止兇徒作案?如果提前采取了某些措施是不是就能阻止悲劇發(fā)生?
然后是亡羊補牢的第二反應(yīng):
能不能做點什么來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fā)生?
復(fù)盤反思和防微杜漸都是很好的觀念,在很多事情上都能夠幫助我們所在的社會進步完善。但是很遺憾,發(fā)生在珠海致數(shù)十人遇難的這場惡性案件,其實沒有什么簡單直接的辦法能夠預(yù)防和避免。恰恰相反,如果為了交差而硬要做點什么,運動式地采取某些措施,反而可能激化產(chǎn)生新的社會矛盾。
最容易被想到的措施是加強安保、增加安檢。很多人把增加安保安檢當成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萬能良藥,但任何安保都是有范圍和有限度的。
具體到珠海這座體育場來說,其夜間本身是有保安駐守巡邏的,也設(shè)置了防止機動車駛?cè)氲年P(guān)閘。還能怎么加強安保呢?
增加保安人數(shù),到多少是個頭?一座能容納數(shù)萬人的大型體育場,周邊方圓接近1公里,如果要求每1000平米配一名保安,一個班次也得有100名,一天要花多少錢?每1000平一位保安,能不能及時制止得了這樣的惡性案件?
槍支可以禁絕,刀具可以管制,菜刀西瓜刀也用鐵鏈鎖上嗎?現(xiàn)在是越野車行兇,能禁止越野車上路行駛嗎?
很痛心,但很遺憾,真的是沒有什么直接的辦法可以預(yù)防。
在亡羊補牢的措施里,被提到最多的是及時摸排化解社會矛盾,摸排盯防重點人群,這也是各地發(fā)生惡性公共安全案件后的常規(guī)動作和標準動作。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這項工作怎么做,我給大家科普一下:
在各級街道辦、公安部門和信訪部門那里,都有一份本轄區(qū)“重點人員”的名單。名單上面可能是家庭發(fā)生重大變故受到精神沖擊的可憐人,可能是利益受到侵害后堅持維權(quán)不息的“刺兒頭”,也有的是精神狀態(tài)不正常或價值觀扭曲長年無理取鬧的“鬼見愁”,還有最多的就是有前科的刑滿釋放人員。
每當政府要舉辦什么重大會議、慶典活動,需要營造安定祥和社會氛圍的時候,這些“重點人員”就會被重點關(guān)照一遍。早些年路子比較野的時候,每逢特殊時期都要把那些老上訪戶“請到”某個招待所住下來?,F(xiàn)在一般不這么干了,但是會安排社區(qū)網(wǎng)格員和片警逐個清查一遍動向,要求見面確認狀態(tài),有的還要口頭教育一番叮囑當事人老實點兒。
你說這么做有用嗎?或許是有點用的,清查一遍,威懾一番,也許真能避免短期內(nèi)出現(xiàn)惡性案件。但是,這些“重點人員”的問題解決了嗎?必然是沒有的。
上面發(fā)通知要求排查隱患化解矛盾的時候,并不會同步撥下一筆用于解決矛盾的專項資金,更何況很多矛盾涉及公平正義的缺位,光用錢是解決不了的。
所以,運動式排查一圈,并不能對化解社會矛盾有任何的實際幫助。反而有可能因為部分執(zhí)行者工作方法不當、態(tài)度惡劣、虛假承諾等情況,導(dǎo)致原有潛藏水面之下的社會矛盾被激化升級。
其實你說上頭不想徹底解決這些社會矛盾,讓社會治安變得更好一些嗎?他們肯定也想的。但是,就是很簡單的做不到啊。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還要難。
那些看似深入本質(zhì),直達根源的解決方法,一旦你了解了它實際的操作方法就會明白,都是一級做給一級看而已。
“重點人員名單”里邊清清楚楚,真要想解決矛盾,還用等到現(xiàn)在?
再說了,珠海絕對算是整個中國社會發(fā)展和法治文明排名靠前的城市了,莫非只有珠海存在那些社會矛盾?
一點建設(shè)性意見:
為了大家包括你們自己的安全,稍微吐點利益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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