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再見愛人》播出,黃圣依、楊子這對兒夫妻又出現在大眾視野。
片中,楊子渾身爹味兒,對其他嘉賓高談闊論,甚至多次貶低黃圣依,種種行為令人反感。
吐槽聲此起彼伏,幾乎是全民開噴。
相反,黃圣依的形象就成了這場婚姻的受害者。
有人說,黃圣依太慘了。
她就是楊子的傀儡新娘,明明都是她在掙錢,卻落了個被人看不起,連一點個人資產都沒有。
但凡事不能光看一面。
本著質疑求真的原則,也有人懷疑這就是一場夫妻聯合的作秀。
畢竟黃圣依黑料頗多,當年就是因為她私自拍寫真才導致與周星馳解約,后來兩人不相往來,簡直是吃里扒外,忘恩負義。
然而,且不論綜藝上倆人是否打配合,但這場解約其實另有隱情。
錯的是周星馳?
也未必。
下面,得哥就帶大家回顧19年前那場解約大戰,事情的真相往往與想象背道而馳。
黃圣依的家境非常好,父親是清華畢業的大學教授,母親是新聞編輯,表舅更是著名的經濟學家吳敬璉。
再加上自小就漂亮,她能進演藝圈那都是必然。
但她第一部作品不是《功夫》,而是被譽為“內地《流星花園》”的《青蘋果樂園》,在片中黃圣依飾演女四號,是個反派。
當時這張臉就已經和其他人不是一個維度了。
到2003年,周星馳的《功夫》在上海選角,黃圣依因為非典回到了上海,與閨蜜出去健身正好看到了選角廣告,就這么稀里糊涂成了女主。
當然,以上是黃圣依的自述。
然而當年的報道稱黃圣依并不是《功夫》的女一號,周星馳最早確定的演員叫“李卉”,現在已經查不到她的名字。
后來不知道怎么回事給否了,再加上哥倫比亞公司很著急,周星馳見黃圣依有舞蹈功底,因為片中有打戲,這才讓黃圣依成為了“星女郎”。
可最后的成片大家都知道了。
黃圣依別說打戲,連臺詞都沒有,充其量就有幾分鐘戲份。
可就偏偏就憑借這幾分鐘,黃圣依成為新一代女神,并順利簽約周星馳的“星輝電影”公司,時間是8年。
兩個人剛簽約時那叫一個你儂我儂,采訪時都忍不住夸贊對方,連出席活動時都是牽著手。
當然了,因為《功夫》太過成功,周星馳把感情投射到黃圣依身上也是正常的。
但后來發生的事,周星馳根本無法預料。
選角面試在2003年,電影上映在2004年,緊接著2005年,黃圣依與周星馳就開始出現裂縫了。
第一個訊號是在2005年的6月份。
當時黃圣依與周星馳還處于甜蜜期,剛剛在媒體面前說完對方的好話,可在另一部電影的發布會上,某演員卻爆料——
黃圣依和自己說“不滿周星馳公司的待遇,有意加盟我們公司。”
而這個人,就是宋祖德。
對,就是這位“內娛知名爆料人”。
黃圣依與宋祖德合作的這部電影叫《天堂的眼睛》,是《功夫》之后黃圣依在內地發展的第一個腳印。
而此時,周星馳方正在緊鑼密鼓制作《功夫2》,并宣布黃圣依仍然是主角,同時又陸續開始了《功夫狀元》《天下第一》《九品芝麻官》等制作,都有黃圣依參演。
可就在宋祖德爆料黃圣依不滿周星馳后不久,《功夫2》對外宣稱女主換人了。
新星女郎名叫“劉佳杰”,這個人后來還參演了《功夫狀元》這部電視劇。
“大嘴巴”宋祖德的爆料,媒體自然沒人信,也沒有多少人直接問黃圣依與周星馳。
豈料沒過幾天,第二集就上演了。
8月3號,黃圣依被北京一家服裝公司爆料,稱公司斥巨資簽下了黃圣依為代言人,合同中明確寫著黃圣依必須配合品牌方的一切宣傳合作。
然而他們的品牌發布會,黃圣依卻只打了個電話就缺席了,這讓他們極為不滿。
于是媒體就找到星輝公司求證。
作為周星馳的經紀人,田啟文還為黃圣依辯解,稱黃圣依只是“宣傳大使”,并非“代言人”,合同上很多內容有出入,這個事兒純屬無中生有。
而黃圣依本人對此沒有任何答復。
沒想到僅僅過了4天,在2005年8月7號這天,星輝公司對媒體正式公布——
黃圣依私自接工作,決定將她無限期雪藏!
她接了什么工作讓周星馳這么生氣呢?
現在的讀者或多或少有些印象,《功夫》之后,因出色的角色塑造,黃圣依一直被媒體稱為“新一代玉女掌門人”。
而星輝公司也是以清純脫俗的形象培養黃圣依。
可沒想到,黃圣依在沒有告知母公司的情況下,私自拍攝了《男人裝》的寫真。
這雜志什么風格,我就不用多說了吧?
完全可以理解為故意跟周星馳作對,周星馳大發雷霆也是應該的。
可星輝這邊還沒撒完氣,黃圣依那邊終于說話了。
8月8日,黃圣依召開記者發布會,在媒體面前列下周星馳的“五宗罪”,正式與周星馳開戰。
罪狀一:通過恐嚇、威脅手段逼迫其拍片或代言。
罪狀二:被逼簽下《功夫狀元》,差點耽誤畢業考試。
罪狀三:公司管理太沒有人情味,我現在都有些人格分裂,甚至有抑郁傾向。
罪狀四:內地演藝活動無人打理。
罪狀五:不負責任,說話不算數。
黃圣依稱,周星馳在簽下自己后就不關心了,內地的工作幾乎都是自己聯系根本沒人管。
而公司又有很多活動強迫她簽約,也包括服裝代言那次——
明明是公司強迫她成為代言人,但后來星輝不想跟服裝公司合作了,讓黃圣依左右為難,只能缺席發布會。
對著攝像頭,黃圣依哭的那叫一個梨花帶雨。
一會兒說公司強迫,一會兒說自己差點抑郁癥,把星輝公司形容成了一個吃人不吐骨頭的資本地獄。
“就算是報恩,我也已經報夠了,現在我決定不惜一切跟星輝解約!”
“不管賠償多少錢,我甚至可以不在這行做了!”
黃圣依的爸爸更厲害。
不僅為女兒瘋狂辯解,還對著周星馳全力開炮,拿起洪金寶、吳孟達等人的過往說事,公開懷疑周星馳人品。
為什么剛剛成為星女郎還沒火幾年的黃圣依,就突然敢跟周星馳撕破臉呢?
因為那個他來了。
據當時的港媒報道,黃圣依敢如此跟周星馳叫板,因為背后有強大的富豪團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某億萬富豪“義哥”,某sony音樂人,某電影公司老板等等,這次與周星馳叫板就是這些高人提點。
而那一年也是黃圣依與楊子相識的日子。
當時的陣仗與后來向太的“倒周風波”差不多,依然是人海戰術。
而支持黃圣依的大人物有足足18位之多。
雖然大多并沒有直接針對周星馳,但也都是拉偏架,稱周星馳的管理有問題。
至于黃圣依與楊子是怎么認識的,孩子又是什么時候生的,這個咱不涉及,只談談她與周星馳的故事。
黃圣依提出五大罪名之后呢,星輝公司的代表,黃圣依的經紀人“魏達深”進行了一一回應。
他還說,明明幫黃圣依接了很多內地的工作,比如宋祖德的那部《天堂的眼睛》,黃圣依拿了很多片酬啊!
而黃圣依從03年到05年這三年間,自己入賬的錢就有600多萬,哪至于得抑郁癥?
但黃圣依態度非常堅決,誓要跟周星馳恩斷義絕。
接著黃圣依就把周星馳的星輝告上了法庭,那邊看事態已經這樣了,又把黃圣依告上了法庭。
女明星剛火就告老板,這么看,肯定是狗咬呂洞賓的故事吧?
而媒體也這么認為的,還有人直截了當——
“黃圣依眼光短窄!”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他們一個在香港告,一個在上海告。
因為上海這邊涉及兩地問題太繁瑣,于是香港那邊就先開庭。
官司從2005年一直到2006年,經過幾輪開庭后,07年初最后的結果出來了——
周星馳敗了。
法院認為,周星馳的星輝公司確實存在“欺詐藝人”行為。
其中最具代表是拍攝《功夫狀元》時,星輝簽訂演員薪酬合同為76.9萬元,卻只給了黃圣依6萬元,價格相差了12倍。
證據確鑿,周星馳理虧。
法律給出了真相,還是香港法院,這下星輝啞口無言,而隨著香港法庭這邊敗訴,上海那邊星輝立刻撤訴,選擇庭外和解,所有舊賬一筆勾銷。
看到這里你或許以為我在洗白黃圣依,甚至抹黑周星馳。
但事實又真的如此嗎?
還記得嗎?
星輝有一個高層經紀人叫“魏達深”。
就在黃圣依把周星馳告上法庭后不久,魏達深就自主從公司離職了,理由是出去創業。
新聞把人名寫錯了
再倒回故事最開始的地方。
宋祖德那部電影《天堂的眼睛》就是魏達深牽線搭橋幫黃圣依定下的,還對媒體說黃圣依這部戲拿到了大量片酬。
而同時,這部戲的男主宋祖德不僅最先透露風聲稱黃圣依要走,且在解約大戰開始后,始終站在黃圣依身后幫她說話,唱衰周星馳。
魏達深為啥在周星馳深陷危機的時候離他而去呢?
宋祖德又干嘛這么著急呢?
再結合那18位大佬的發言,究竟周星馳是壓榨員工,還是單純的不會管理某些人呢?
細思極恐,細思極恐。
假設啊,我只是假設。
或許黃圣依真的受到了壓榨,得到了與付出不匹配的回報,但這一切都是某位高層的暗箱操作,周星馳正忙著新電影也不清楚。
最后藝人跑了,高層溜了,自己卻落了個黑心老板的結果。
當然我也是假設。
我沒有洗白黃圣依的意思,畢竟黃圣依在與楊子結婚后,他倆的騷操作隨便拿出一場都是驚天地泣鬼神。
我也沒有洗白周星馳的意思。
我只是把當年的報道全都搬出來,捋順讓讀者知道事件原委。
誰對誰錯,你們自有定奪。
后來,周星馳的《功夫2》拖了又拖,女主換了又換,最后完全沒了下文,而下一部電影《長江7號》結束后,又忙著與張雨綺解約大戰去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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