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傅為群
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在奉天蓋平,有“天興、天德、東來、永記、恒記五家錢鋪,廣開虛票,收買銀貨盈千累萬,互相磨兌,不付現錢”。據稱:“這五家原本錢僅止五六萬千至二萬余千不等,現查驗五家未付在外票欠共計東錢三百八十三萬三千余千,以銀復計六十三萬八千余兩”。這些錢票上書“外兌”字樣,即外票只能換外票,不能付現錢,因無錢應付:故稱“虛票”。
道光十八年(1838年),也就是中英爆發鴉片戰爭前夕,清廷就錢莊發行“外兌虛票”問題展開討論。
問題由新任四川總督寶興提出:言其在遼寧任職期間所見錢票的流弊(寶興之前曾任盛京將軍)。他說:“近年以來,銀價日昂,固由于銀之短少,然中外鼓鑄錢文,例有定額,時有停爐減卯之舉,錢數非有增加,何以紋銀一兩易至制錢一串六七百文之多。推原其故,總由奸商低昂其價,希圖多易現銀。而所出錢票,注寫外兌字樣,數十吊,尚有現錢;百十吊以上,輾轉磨兌,經旬累月,現錢不能到手,而寶銀已運往他鄉?!F京外錢鋪所出錢票,皆寫外兌或換外票字樣。是錢鋪并無現錢,即可易去現銀……其流弊不可不防,應請嚴禁各錢鋪不準支吾磨兌,兌以現錢交易如此,則市價可平,而銀兩不致耗散矣”。當時市面銀貴錢賤,即過去白銀一兩折換銅錢一千文左右,三十年代未增至一千六百多文。其后果是勞動人民直接蒙受危害。如清政府規定繳納賦稅須用白銀,從前農民崇谷一石多就可完納稅銀一兩,如今完銀一兩非崇谷近二石不可,實際負擔大為加重,生活愈益貧困。寶興所發議論即針對這一現象,但他認為造成銀貴錢賤的原因是由錢莊發行“外兌虛票”導致錢多而造成的,并要求嚴加禁止。
步兵統領奕經也報告了北京錢票及嚴禁外兌虛票的情形,“今臣等公同會議,京城內外錢鋪開寫錢票,即為商民兩相情愿,由來日久,自應仍聽其便。至于開兌外票,實為奸商病民之最,亟宜嚴加懲治?!湟郧案麇X鋪所出之票內有外兌等字樣者,現經禁止之后,聽持外票之人向原發外票之錢鋪換給取付現錢之票,仍不必拘定本鋪、別鋪字號,皆可換給,以便流通”。“錢莊發行“外兌虛票”這種情形主要在北方。時任兩江總督的陶說“……注寫外兌字樣,輾轉磨兌,似專指京師而言……錢票注明不付現錢,又系奉天屬蓋平縣這事……推之北五省情形,諒亦約略相同”。
當時各省督撫,如直隸、兩江、湖廣等總督和陜西、山西、山東、貴州、浙江、江蘇等巡撫大多認為錢票行使由來已久,勿庸禁止,一些地方錢莊,出現端可以隨時訪察查辦,不能因廢食。有的則力陳錢票有利無弊。湖廣總督林則徐則一針見血地指出,造成銀貴錢賤的原因與錢票無關,是由于鴉片輸入激增,白銀外流所致,要求政府嚴禁鴉片,以杜弊源。林則徐在奏折中寫道:如聽任鴉片泛濫,“是使數十年后中原幾無可以御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道光皇帝視之為之震動,后派林則徐去廣州禁煙。
這場由道光皇帝和各省督撫圍繞錢票問題展開的討論至此終于告一段落。錢票照樣流通,而北方錢莊發行的“外兌虛票”列入嚴禁,一些違規錢店老板受到處罰。從道光十八年(1838年)到光緒年,轉眼近半個世紀過去了,但當地“外兌虛票”并未絕跡。上方是一張光緒年建邑東大城子巨成(錢)店發行的未經使用的空白錢票。標幅26x11.4厘米,木刻板單色印刷。錢票中行寫明“外兌東錢”,“東錢”即東三省行用制錢的簡稱。如道光十八年四川總督寶興奏折稱“……每銀一兩,較別城多易東錢數吊”?!板X票上的面額是應存戶的要求寫上去的,所以又稱“寫錢(銀)票”,相當存款收據,隨時可以兌現。在商業活動中,因這種錢(銀)票較金屬貨幣輕便,商人樂于使用,作為支付手段,也就廣為流通,已帶有信用貨幣的性質。而后來有些錢莊發行的定額錢票并寫明“認票不認人”字樣,作為民間私票已相當于準紙幣了。以少量資本充分利用別人的資金來取得最大的利潤,這是錢莊的經營之道。近代上海的錢莊往往以二、三萬兩的資本做幾十萬兩或一、二百萬兩的營業,它們充分利用創造信用的方法來造成資本的追加,這種做法,當時叫“架空”。
這張光緒年由巨成錢店發行的“外兌東錢”錢票真實地再現了170年前清朝政府發起的一場有關“外兌虛票”的討論。
“上海市銀行博物館”官方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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