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4年農歷十月一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區聯席辦各成員單位:
為切實加強2024年農歷十月一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根據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聯系會議辦公室通知要求,區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了《2024年農歷十月一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各單位按照方案要求,嚴格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實效。
區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2024年農歷十月一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
11月1日(農歷十月初一)時中國傳統的祭祀節日“寒衣節”,是《青島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中規定的一級禁放管控時間節點。為切實做好農歷十月一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政領導、屬地主責、部門聯動、網格管控”原則,全面發揮“區、街道、社區、網格、樓院(單位、商戶)”五級管控體系作用,全面落實各項禁放管控工作措施,最大限度防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生,確保社會公共安全和空氣質量持續向好。
二、職責分工
(一)嶗山公安分局:負責牽頭區聯席辦工作專班,加強溝通協調及情況調度、匯總、上報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組織公安警力加強社會面巡邏管控,會同屬地五級管控體系落實管控措施,及時處罰違規燃放行為,嚴厲打擊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二)嶗山生態環境分局:會同氣象部門加強空氣質量預測,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應急響應;實時分析研判空氣質量情況,及時推送各街道和相關部門。
(三)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指導各街道物業主管部門督促本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服務區域內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加強對物業服務區域的巡查,及時勸阻、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區綜合執法局:協調利用戶外LED大屏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嚴格落實網格化巡查管控,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的街面巡查,做好違法占路售賣煙花爆竹行為處置工作。
(五)區城市管理局:發動環衛工人,在工作的同時積極參與禁放宣傳工作,及時清理煙花爆竹垃圾,維護環境衛生干凈整潔。
(六)區交通運輸局:嚴厲查處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中不具備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資格)的承運單位、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運輸行為;加強客運車輛、道路貨物運輸監管,嚴禁旅客隨身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嚴禁利用零擔運輸渠道夾帶、瞞報運輸煙花爆竹;重要時間節點前,組織客運車移動媒體終端滾動播放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
(七)區應急局: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加強煙花爆竹零售點禁放、安全燃放警示教育宣傳;將煙花爆竹零售點設置在遠離禁放區和交通主干道區域。
(八)區市場監管局:加強對農貿市場、廣大工商業主的禁放宣傳,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檢測。
(九)各街道辦事處:落實屬地管控責任,制定管控工作方案,落實五級管控體系,明確具體工作措施,壓實各級管控人員職責任務和管控范圍,組織管控人員全員上崗,及時勸阻、制止違規燃放行為;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全面做好宣傳引導的同時,突出沿街商鋪、經營業戶、企業單位等的重點宣傳,確保宣傳引導到底、到邊,最大程度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
(十)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工作措施落實。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宣傳發動,全面營造氛圍。按照《2024年嶗山區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宣傳引導方案》及《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禁放集中宣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道各部門要廣泛利用電視、廣播、公眾號、微信群、集中宣傳點等各種宣傳媒介和渠道,做好社會面宣傳;充分發動社區力量以及物業保安、志愿者、樓長、網格員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單位,通過社區宣傳欄、電子屏、微信群、入戶走訪等張貼、發放宣傳材料,強化社區宣傳;結合轄區實際,加強對轄區商戶、工商業主、市場經營業戶等市場主體的宣傳,突出重點、精準宣傳。通過全面的宣傳發動,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支持率。
(二)實施高壓管控,嚴防違規燃放。農歷十月一(11月1日)當天,各街道要按照一級管控工作要求,組織禁放管控力量,結合實際、劃分時段、突出重點、自晚7時至12時,各街道可根據當地風俗習慣動態安排上崗時間。按照“黨政領導、屬地主責、部門聯動、網格管控”原則,街道、社區主要負責同志為煙花爆竹禁放管控第一責任人,街道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帶隊分片包聯督導,落實“領導包片區、部門包社區、人員包崗位”責任,確保五級管控措施落實到位;要組織機關干部充實五級管控體系,廣泛發動村居、網格員、志愿者、物業管理、快遞環衛等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禁放管控,落實“聯戶聯防、看樓護院”機制,打好禁燃禁放“人民戰爭”。管控力量要落實到每條道路、每個商戶、每個單位、每個樓院、每個單元,劃分責任區域,明確網格邊界和管控責任,確保管控工作全覆蓋、無死角。管控力量要配備統一的禁放管控袖標或服裝標識,使用擴音器、小喇叭等循環播放禁放宣傳提示,提高警示作用,強化禁放管控效果。
(三)加強執法查處,嚴厲打擊不法。各執法部門要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青島市禁放規定,全面檢查執法,落實查處責任,做到“三個嚴格”。一是嚴格查處違規燃放。對在巡查和群眾報警發現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和單位,對責任人一律帶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詢問查證,嚴格按照《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進行處罰。對在《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七類重點保護單位及周邊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或在禁放區域多次違規燃放不聽勸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嚴格處罰。二是嚴格查處非法銷售。對無證無照經營煙花爆竹的,要依法查處收繳,沒收非法物品和違法所得;對在街頭流動占道經營的,要依法取締;對在易燃易爆場所、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等區域銷售儲存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三是嚴格查處非法運輸。對通過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嚴格依法進行處罰。對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組織部署。農歷十月一是一級禁放管控時段,各街道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禁燃禁放管控形勢嚴峻復雜性,迅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強化組織發動,壓實工作責任,全面落實五級管控體系,分片、分段包干,確保責任、力量、措施“三到位”。期間,市聯席辦將組成督導組,對各街道禁放工作的部署、落實情況開展包聯督導檢查。
(二)強化宣傳發動。各街道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發揮自身優勢,加大群眾對民俗節日禁放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將禁放宣傳融入節日活動。充分利用戶外大屏、橫幅等宣傳措施,加強祭祀場所等重點區域禁燃禁放的宣傳力度。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街道要加強信息報送,10月31日15時之前上報《五級管控體系責任落實情況匯總表》、《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責任落實表》(附件1、2),與財神節上報沒有變化的可不用上報;11月2日10時前,上報農歷十月一期間工作情況和《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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