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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國家消防救援局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
產品準入及行業規范管理的公告
為深入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保障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現將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準入有關要求及行業規范管理工作措施公告如下:
一、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
現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包括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GB 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GB 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等。
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第1號修改單、GB 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第1號修改單、GB 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將于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及第1號修改單要求的電動自行車、裝配充電器不符合GB 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及第1號修改單的電動自行車、裝配鋰離子蓄電池不符合GB 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的電動自行車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市場監管總局將前述4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及修改單,作為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依據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自2024年11月1日起,對新提出認證委托的電動自行車,應符合前述強制性國家標準及修改單要求,經過認證并標注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認證委托人可自愿提前實施。
二、嚴格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各指定認證機構應當嚴格依據前述4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及修改單對電動自行車實施認證,及時修訂完善認證實施規則,控制并驗證獲證產品與型式試驗樣品的一致性、生產企業的質量保證能力持續符合認證要求,對獲證產品加大市場抽樣檢測或者檢查力度,保證認證結論客觀、真實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認證委托人對其已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應在2024年10月31日前符合前述4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及修改單要求并完成認證變更。逾期未完成認證變更的,指定認證機構對認證證書作出暫停處理,暫停期不超過3個月。認證委托人在2024年10月31日前主動提出暫停認證證書的,暫停期可延長至1年。暫停期內完成認證變更的,恢復認證證書有效;暫停期滿仍不能完成認證變更的,撤銷認證證書。
根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獲證產品被注銷、暫停或者撤銷認證證書的,認證機構應當確定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類別和范圍。自認證證書注銷、撤銷之日起或者認證證書暫停期間,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不得繼續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和認證監管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督促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單位全面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在生產、流通環節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聚焦認證質量,持續加強電動自行車認證活動、認證結果日常監督管理,督促認證機構及其認證人員對認證結果負責,依法查處違規認證機構、實驗室。
四、強化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管理
各地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強化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管理,嚴格核驗銷售發票、產品合格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2024年11月1日起,對2024年10月31日前銷售的、因未完成認證變更而暫停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可辦理登記上牌;對2024年11月1日后銷售的、不具有有效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不予辦理登記上牌,并將有關線索及時移送同級市場監管部門。
五、強化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管理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加強對電動自行車行業的管理,會同同級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指導企業按照《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要求,加快技術改造,規范各項管理,推動標準、認證的貫徹落實;做好本地區電動自行車企業規范公告申請的受理、核實和報送工作,監督檢查本地區已進入公告名單企業《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執行情況。對不能保持《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的電動自行車企業,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其從公告名單中撤銷。
各地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和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壓實各方責任,強化工作聯動,切實提升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水平。
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國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10月1日
中消協發布電動自行車消費提示:正確選擇 安全第一
電動自行車作為現代生活中隨處可見的交通工具,不僅操作簡單、駕駛便捷,而且價格實惠,深受廣大消費者的青睞。為了幫助消費者更安全、更放心地選購和使用電動自行車,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出以下幾點提示。
謹慎選購
購買電動自行車時,應選擇信譽良好、證照齊全的正規商家,避免購買三無產品。優先選擇知名品牌,這些品牌通常有更嚴格的質量控制和更完善的售后服務。確保所購電動自行車具有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標志和整車合格證。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準入及行業規范管理的公告,對2024年11月1日后銷售的、不具有有效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不予辦理登記上牌。
檢驗質量
電池是電動自行車的動力源,應關注電池的種類(一般為鉛酸蓄電池或鋰離子蓄電池)、容量和電壓等指標。電機性能影響騎行體驗,建議選擇功率適中、質量可靠的電機。電動自行車應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這是安全的基本要求。剎車性能要好,剎車要靈敏、反應快。減震效果也很重要,前后減震的車型騎行更舒適。不要購買或委托他人改裝、拼裝的電動自行車,這些車輛可能存在安全隱患且不受法律保護。購買時記得索要發票和憑證,以便日后維修、維權。
安全使用
駕駛電動自行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佩戴安全頭盔,不闖紅燈、不逆行、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酒后駕車或邊騎車邊撥打、接聽手機、觀看視頻。定期檢查電動自行車的剎車、輪胎、燈光等部件是否正常工作。定期到維修點進行專業檢查和維護,防止接觸不良引起發熱或線路老化等安全隱患。使用原車配套的充電器進行充電,避免混用不同參數的充電器。充電時應遠離易燃物品,并確保充電器放置在容易散熱的地方。嚴禁在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和人員密集場所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要攜帶電動自行車乘坐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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