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托伐他汀作為一種脂溶性他汀,臨床應用較多,不良反應報道也逐年增多,尤其是相關性肌病已成為較嚴重的不良反應之一。
阿托伐他汀可能導致肌病(肌酸激酶超過正常上限10倍的肌肉疼痛、壓痛或無力)和橫紋肌溶解癥(伴有或不伴有肌紅蛋白尿繼發急性腎功能衰竭)。由于使用包括阿托伐他汀在內的他汀類藥物導致橫紋肌溶解,發生了罕見的死亡事件。
今天,界小藥給您講一講如何避免阿托伐他汀導致的肌病和橫紋肌溶解癥。
哪些人群需高度警惕肌病的發生?
肌病的危險因素包括年齡65歲或以上,不受控制的甲狀腺功能減退,腎功能損害,與某種其他藥物同時使用,以及較高劑量的阿托伐他汀。
避免與下列藥物聯用
不推薦環孢素、吉非羅齊、替拉那韋聯合利托那韋,或格來瑞韋聯合匹侖司韋這些藥物與阿托伐他汀同時使用。
對于服用某些抗病毒、唑類抗真菌藥或大環內酯類抗生素藥物的患者,建議調整其阿托伐他汀的劑量。
按煙酸、微纖維酸類、秋水仙堿和雷迪帕韋聯合索非布韋的脂質調整劑量(>1g/天)與阿托伐他汀聯合給藥,該用藥方案導致的肌病/橫紋肌溶解病例已被報道。要考慮這些藥物帶來的益處是否超過這些藥物導致的肌病和橫紋肌溶解增加的風險。
不建議使用阿托伐他汀治療的患者同時大量攝入超過1.2L/天的葡萄柚汁。
若懷疑有肌病,則及時停藥
若患者出現肌酸激酶水平顯著升高、被診斷或懷疑患有肌病的情況,則停止使阿托伐他汀。停用阿托伐他汀后,患者的肌肉癥狀和肌酸激酶升高的現象可能會消失。
對于出現繼發于橫紋肌溶解癥的腎功能衰竭的高風險急性或嚴重疾病(例如敗血癥、休克、嚴重血容量不足、大手術、創傷、嚴重的代謝、內分泌或電解質紊亂;或不受控制的癲癇)的患者,應暫時停用。
當開始使用阿托伐他汀或增加阿托伐他汀劑量時,應告知患者肌病和橫紋肌溶解的風險。指導患者及時報告任何不明原因的肌肉疼痛、壓痛或無力,尤其是伴有乏力或發熱的情況。
定期監測肝腎功能
盡管阿托伐他汀肌病發生率很低,但仍應加強預防措施,治療前監測1次肝腎功能及肌酸激酶水平,用藥后1-2個月再復查1次,及早識別阿托伐他汀肌病的發生,及時停藥,采取治療措施,避免發生致死性事件,有多種基礎疾病合并用藥較多時,使用阿托伐他汀更應密切關注藥物的相互作用導致肌病的風險[1]。
參考文獻:
[1]郗玉玲,王濤,鄧智建.阿托伐他汀致相關性肌病的回顧性分析[J].中國現代應用藥學,2019(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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