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交通管理秩序,充實我縣交通管理工作力量,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協管人員44名。 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擇優選聘,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招聘工作在永修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公安紀檢監察組的全面監督下,在永修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縣公安局具體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根據工作需要, 永修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協管人員44名(限男性),崗位為全縣范圍內的交通管理等協管人員,此次招聘人員由我局向第三方勞動人力資源服務公司購買服務的形式進行。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歲及以上(2006年10月30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歲及以下(1989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體能素質;
8.自愿服從工作崗位分配;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招聘人員條件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國家和江西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符合優先聘用條件人員參加招聘的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應聘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得再續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到刑事處罰或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者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1.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2.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3.其他按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全市公安機關現有員額制輔助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根據“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招聘程序按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 永修縣公安局大樓616室輔警辦。
3.報名事項及要求: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最高學歷學位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中、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復印件各1份;
(4)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
(6)如退伍軍人或有摩托車駕駛證等特殊技能的人員同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考試內容范圍主要為《行政能力測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 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及擬入闈人員公示: 筆試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相應1:2比例確定擬入闈資格人員。
4.筆試合格分數線 (即考生按筆試成績可進入下一環節的最低分數線)不得低于60分。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為筆試不合格,一律取消進入下一環節。
(三)資格審查
對入圍人員進行招聘條件的資格審查,確定人員進行體測環節。
(四)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做為考核項目,不計入總成績。
1.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具體科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跑和立定跳遠三項;
2.考生應當根據個人身體狀況自愿參加體能測試或提前備訓,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參加的,視為主動放棄測試。
3.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后續面試環節,因體能測試不合格及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4.體能測試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發布公告。
(五)面試
1.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應急應變能力等適應崗位的能力。
2. 面試成績有效分數為60分,低于有效面試分數的為面試不合格,一律取消擬入圍體檢資格。
3. 面試時間另行發布公告。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實施2天前,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體能測試合成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4.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者入闈。勤務輔警應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對體檢有異議的,一周內可提出復檢一次。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照1:1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七)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參加政審考察。政審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規定,參照人民警察政治審查有關規定,對考生開展政審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及個人檔案等方面情況。因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缺額,按照1:1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有關事項
(一) 考試違紀人員按照《江西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二) 為維護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時糾正,聯系電話:3222255。
(三) 各科目(體能、筆試、面試)考試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 本次招聘的考試成績、有關通知、公示等信息,統一在永修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留意。
(五) 本公告由永修縣公安局、永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 永修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公安紀檢監察組 0792-3176116
咨詢電話: 永修縣公安局政工室:楊15162771243 黎13870276888
永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792-3222255
永修縣公安局 永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來源:永修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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