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作為互聯網的前沿科技,本身是一種技術,技術具有中立性是無疑的,但行為人為了不法目的,在金融交易領域將區塊鏈作為違法工具、或以區塊鏈名義實施犯罪,不法分子常用發行區塊鏈數字貨幣的幌子,承諾巨額投資收益回報的方式來募集公眾資金,吸引投資者投資,通過編造、發行白皮書,完成市場交易等程序,融資完成后關停交易、攜款潛逃。
|典型案例|
2019年,林某等人利用境外服務器設立某投資平臺,對外宣稱可存儲主流“虛擬貨幣”理財,承諾隨存隨取,不設鎖倉,以日息千分之一至千分之八的高額回報等靜態收益模式向公眾吸收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同年6月,該平臺虛擬貨幣無法提取。同年7月,該平臺將儲戶的主流貨幣強制轉化。此后,該平臺關閉,無法登陸。
被告人林某等人以某投資平臺為依托,以投資該平臺可持幣生息、推薦投資人可獲得返利等高額回報為誘餌,在多地召開推介會、宣講會等方式進行宣傳、分享投資理財經驗,并通過微信推廣,鼓勵社會公眾將虛擬貨幣存入該投資平臺。根據統計,該項目共吸收59人虛擬貨幣,價值達人民幣1500萬元以上。
林某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名,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經法院審理,被告人林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守護財產安全 警惕非法集資陷阱
|如何判斷|
這種非法集資活動往往具有以下特點:
虛假宣傳:夸大區塊鏈項目的前景和收益,聲稱項目具有革命性的技術創新,能夠帶來巨額財富。
承諾高額回報:以高息、分紅、返利等形式吸引投資者,承諾在短時間內獲得極高的收益。
操縱市場:通過操縱虛擬貨幣價格、制造交易假象等手段,誤導投資者進行投資。
缺乏監管:多數非法集資項目處于監管盲區,沒有合法的運營資質和審批手續。
寧夏處非辦提醒您:我國目前不承認虛擬貨幣的法定地位,任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行為均屬非法。目前我國任何交易平臺都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或“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因此投資者要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識別出假借區塊鏈名義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不給其提供生存土壤。
來源參考: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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