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時值秋收農忙時節,為保障農民當事人不誤農時,10月22日,子長市人民法院通過巡回審判的方式,將庭審、調解搬到鄉村,以行走的人民法官,打造移動的人民法庭,真正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門口”,切實保證農民矛盾糾紛不出村,訴訟、農忙“兩不誤”。
原告李某與被告向某系同村村民,2021年被告向某因承包果園資金短缺向原告李某借款20000元。約定還款期限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借款及利息均未果,無奈之下訴至法院。
子長市人民法院法官常鵬了解案情后,認為本案案情清晰,只是因為被告暫時周轉困難,且二人現均處于農忙時節,在與原被告溝通后,橫幅一拉,桌椅一擺,莊嚴的國徽下,一個簡易的“巡回審判庭”以接地氣的方式搬到了李某家小院內。庭審中,常鵬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釋法析理、耐心調解,原告表示理解被告目前的困境并愿意給予一定寬限期,被告也表示會積極償還借款,最終雙方當庭調解,糾紛圓滿化解。
△向當地群眾進行普法宣傳
在家門口解決群眾的“煩心事”,既是百姓的需要,也是子長市人民法院長久以來的追求。從坐堂審案到巡回走進田間地頭、千家萬戶,變的是審判地點,不變的是司法為民的初心。子長市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用“法”理關系,用“情”化隔閡,充分利用巡回審判推動審判工作重心下移,將司法服務向一線延伸,以實際行動繪就新時代人民法庭新“楓”景。
網編|王慧
來源 | 學習強國
? 子長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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