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確認是報道方是廣東新聞頻道,我一定把這當成是假新聞:為整治電動車亂象,廣州限定非機動車道內電動車每小時15公里。而成人正常步行是每小時6公里,騎自行車是每小時20公里。
廣州這兩年對電動車多次出手,去年就電動車路段限行發動網上公開投票,雖然不支持限行的占絕對多數,仍然推出限行方案,并在2024年強制推行。新國標已經把電動車速度降到每小時25公里,廣州則更進一步降到15公里, 雖然名義上是治理電動車亂象,為著安全的名義,但往深里想不免是別有深意的故意養蠱計劃。
廣州是一個1800萬人口的一線城市,電動車保有量達到600萬,每三個人里就有一個靠電動車出行,但廣州畢竟是全國最發達城市之一,居民自然比別處更有錢,可能每個家庭都有買汽車的實力,卻因為兩輪電動車故意不消費,電動車事實上成為汽車出行的替代品,限定速度在每小時15公里,速度不如騎自行車,廣州電動車主應該能想道廣州想要的選擇。
社會地位由貢獻決定,電動車除了幾千塊購車錢和每月幾十塊電費別無用處,汽車不僅能在購車時是大件消費,燃油、保險等更是產生大筆開支,重要還能貢獻稅收,從經濟發展和稅收角度看,電動車幾乎是個沒有任何貢獻的廢物,雖然能讓居民省錢。
電動車車主雖然人多勢眾,但并無特別大的聲音,實在是處在社會地位的末端,一起喊叫也沒太大影響,速度限定在15公里反而極可能加速城市發展,既然已經強制推行過兩次,并無激起任何水花,再努力擠壓一下仍能穩如泰山。
于是我們看到一大奇觀:因為一些電動車的亂象,所以廣州所有電動車一起吃藥,規定中為交警提供新技術工具,電子監控、測速儀等都被用來提高監督效率,罰款也能因此跟上,畢竟任何一位電動車主都不會讓速度低于15公里。
于是能想象出一個至少贏三次的頂級陽謀計劃:若電動車速度低于15公里,就能解決電動車交通亂象;若電動車超速違規,處罰違規者能增加非稅收收入;若電動車主決定購置汽車,經濟和稅收都會源源不斷而來。
因此養蠱計劃就是:如食品安全解決辦法松懈,食品生產企業沒查出問題前繳稅,出問題后大筆罰款處置;同樣電動車交通解決辦法松懈,正常行駛速度奇慢解決交通亂象,超速行駛違規交罰款,總之就是站在一直贏的一端,因為有劃線權力的筆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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