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過程,我頻繁地接收到朋友們關于取保候審解除后的疑慮。許多朋友誤以為,一旦被公安機關解除取保候審,就意味著所有的風波都已平息,自己可以高枕無憂了。
但在這里,我必須鄭重提醒各位,切莫掉以輕心,因為取保候審的解除,并不意味著案件的徹底終結。
在實際操作中,不少犯罪嫌疑人在解除取保候審后,仍然面臨著被判刑的風險。因此,解除取保候審后,我們仍需密切關注后續的維權事宜,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其中明確指出了對犯罪嫌疑人解除強制措施后的處理原則。
具體而言,從犯罪嫌疑人被解除強制措施之日起的十二個月內,如果公安機關未能將其移送審查起訴或依法作出其他處理,那么應當及時撤銷案件。
這一規定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個明確的維權依據,即在解除取保候審后的十二個月內,若未收到進一步的法律程序通知,有權向公安機關提出撤銷案件的請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這一規定并非鐵板釘釘。在特定情況下,如果公安機關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實,且需要進一步偵查,那么經過省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的批準,案件可以不撤銷并繼續偵查。但這一例外情況必須基于確鑿的證據和合法的程序,否則將構成對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侵犯。
我們不難發現,一些公安機關出于種種原因,可能會拖延撤案的時間。面對這種情況,犯罪嫌疑人應當勇敢地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方面,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請求其介入并督促下級公安機關依法辦事;
另一方面,也可以向檢察機關反映情況,要求其進行監督,確保公安機關的執法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此外,犯罪嫌疑人還可以尋求專業的法律援助。聘請一位經驗豐富的刑事律師或刑辯律師,能夠為自己提供更加全面、專業的法律支持和維權建議。特別是在涉及復雜案情或敏感問題時,律師的介入往往能夠更有效地推動案件的進展和問題的解決。
總之,取保候審的解除只是案件處理過程中的一個環節,而非終點。犯罪嫌疑人應當保持警惕,密切關注后續的法律程序和發展動態。在必要時,積極尋求法律援助和維權途徑,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律所合伙人,司法部死刑復核援助律師,貴州省律師協會涉訪涉訴委員會委員,貴陽市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貴州省公安廳、貴陽市公安局、云巖區人民法院、觀山湖區政府擔任過值班咨詢律師。主做刑事案件,辦理大量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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