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縣公安局關于臨時禁止低空慢小型飛行器和空飄物在相關區域飛行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低空、慢速、小型目標”飛行器和空飄物〔以下簡稱“低慢小”飛行器(物)〕管理,切實維護我縣空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飛行管理條例》《河北省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在重要活動舉辦期間加強“低慢小”飛行器(物)起降飛行活動的安全管理?,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飛時間
2024年10月25日0時至2024年10月27日0時。
二、禁飛范圍
魏州路以南,陽平路以北,平安大街以東,園東路以西。
三、禁飛對象
“低慢小”飛行器(物),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傘、滑翔機、三角翼、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飄氣球、孔明燈等“低慢小”飛行器(物)。經批準用于安保和應急救援等飛行活動的航空器和空飄物除外。
臨時禁飛期間,請相關從業單位、廣大居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自覺遵守通告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名縣公安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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