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帶 安全常在”
安全頭盔在日常出行中
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騎乘人員在遇到危險時
保護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
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二輪車因為其結構特殊,發生事故時,車身容易失去平衡,騎乘人員極易被甩出,而頭部往往會先著地,或者撞擊到車輛及其他物體。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兩輪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
為進一步規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營造安全暢通交通環境, 成都都江堰公安 持續開展電動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 現曝光一批未戴安全頭盔、 加裝車篷的交通違法行為, 請廣大群眾引以為戒。
違法曝光
交通違法者:郭某某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加裝車篷
違法時間:2024年10月23日
違法地點:岷江路
交通違法者:何某某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加裝車篷
違法時間:2024年10月23日
違法地點:岷江路
交通違法者:謝某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4年10月23日
違法地點:文薈路
交通違法者:姬某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加裝車篷
違法時間:2024年10月23日
違法地點:彩虹大道
交通違法者:王某某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加裝車篷
違法時間:2024年10月23日
違法地點:彩虹大道
交通違法者:彭某某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4年10月23日
違法地點:觀景路
法律鏈接
2024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開始正式實施,其中對駕駛非機動車闖紅燈、不戴頭盔、逆行等違法行為做出了規范。針對駕駛非機動車不戴頭盔、逆行、手持接打電話、在機動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根據《條例》規定,公安交警部門于9月1日起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罰款。
騎乘時
請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帶頭盔≠戴頭盔
不系扣=沒戴
成都都江堰公安
提醒
交通安全無小事
請廣大非機動車騎乘人員
戴好頭盔
按道行駛,遵守交規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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